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实际,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谋划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立法质效。要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强化可行性论证和成本效益分析,主动向省级对口部门请示汇报,按规定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工作,推动政府立法质效整体提升。在立法过程中进一步拓宽和丰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规则和机制,将征询专家意见作为立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好用活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做好政府立法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正面引导,提高宣传解读质效。
三、强化责任担当,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草案起草的部署和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压紧压实责任,整合工作资源和力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对当年拟完成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压茬推进起草、调研、论证、送审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保证立法质量。对预备项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对调研论证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并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报送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强化计划执行刚性约束,对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起草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确需暂缓办理或终止办理的,要按程序请示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同意;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有关单位要坚持先立后破,科学统筹做好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既要注重保持立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现实需要及时调整有关内容。市有关单位发现本单位主管行业或领域的法规、规章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要及时按程序进行处理。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审查把关、督促评估,对重点难点项目提前介入,对进度滞后项目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拟完成项目 (4件)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件)
1.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订)(市城管执法局起草)
2.湛江市原水管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市水务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废止的规章(2件)
1.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起草)
2.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废止)(市自然资源局承办)
二、预备项目(15件)
(一)法规项目(11件)
1.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订)(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起草)
2.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正)(市公安局起草)
3.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4.湛江市海域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应急管理局起草)
5.湛江综合保税区条例草案(湛江综保区管委会起草)
6.湛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
7.湛江市品牌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市市场监管局起草)
8.湛江市志愿服务规定草案(市委社会工作部起草)
9.湛江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10.湛江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公安局起草)
11.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正)(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起草)
(二)规章项目(4件)
1.湛江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
2.湛江市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起草)
3.湛江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起草)
4.湛江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市司法局起草)
三、调研论证项目(2件)
规章项目(2件)
1.湛江市海洋牧场气象安全管理规定(市气象局承办)
2.湛江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市消防救援支队承办)
备注:
1.预备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据项目的完成进度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