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湛江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
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职责
统筹谋划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有关问题,强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强化军地民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动拓展特色低空应用场景工作;推动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布局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组织推进低空经济运行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市、区)低空经济工作开展。
三、分工安排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管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产业招商、场景拓展六个专项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一)综合管理组。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小组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与空域管理、民航管理等单位日常协调,强化军地民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协调全市全域低空空域分类、航线划设等管理事项。统筹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等低空领域试点示范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基础设施组。组织低空基础设施规划政策文件的制定及实施。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全市低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协助通用机场、起降点报批及建设、试飞等工作,组织推进地面起降设施网建设。完善智能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低空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低空经济建设项目跟踪调度,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市气象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产业发展组。推动全市低空制造产业发展,引进培育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技术创新研制企业,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打造关键零部件、机载设备、飞控系统等领域“专精特新”成长型企业。推动石化、钢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围绕低空飞行器的运营过程,完善维修保养、适航审定、教育培训等支撑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
(四)技术创新组。加强低空经济技术研发。统筹推进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加强低空领域高水平人才引育。强化与湛江湾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开展低空经济相关领域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五)产业招商组。统筹全市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引资。绘制低空经济招商图谱,定期梳理全市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开展低空经济精准招商,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场景拓展组。培育拓展特色低空应用场景。推动物流配送、医疗救援、智慧农业、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低空飞行规模应用。打造特色海岛场景示范模式。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驾驶舱”应用。推动应用场景省内外区域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班会议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由工作专班印发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常态协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三)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堵点卡点问题,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省、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沟通衔接,重要工作动态及时报告专班领导。
(四)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将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督办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作压实推进。
工作专班存续三年,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制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