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7-11 17:52:25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湛江市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扩容、新三板提标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快车道”,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打造全链条企业上市培育体系,着力推动一批盈利能力强、成长性良好、创新能力突出的优质企业跑出新三板挂牌“加速度”,迎来北交所上市小高潮。至2025年末,力争实现全市新增2家以上企业在北交所挂牌上市,新增6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的挖掘和培育。

  1.建立企业上市后备库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对照北交所上市条件,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等,摸排、遴选出一批盈利能力好、创新能力强的规模企业,建立市、县两级北交所“金种子”企业名单;动态摸排筛选出一批具备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滚动建立市、县两级“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2.强化企业北交所上市普及培训辅导。瞄准重点领域深挖上市资源,深耕企业培育,依托北交所南方基地,打造北交所上市全周期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宣讲、典型推介和专项服务,持续营造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的良好氛围。聚焦北交所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市县联动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上市普及培训辅导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全周期规范化经营。在企业培育孵化期即通过行政指导、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在财务、生产、业务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经营,逐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为满足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目标奠定扎实“内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

  4.分类分层加速推进企业北交所上市进程。抢抓北交所扩容改革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转新三板挂牌快速直通机制、新三板转北交所直联机制的发展机遇,积极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功能,大力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专精特新板”、“科技创新专板”、“乡村振兴板”等特色板块挂牌,对接股权托管、股改融资、规范培育等服务;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或通过直通机制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转到“新三板”挂牌;鼓励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12+1”直联机制,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尽快申请到北交所上市,形成层层推进挂牌上市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5.赴“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奖励政策。

  分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1)企业被准许进入市级上市后备库,完成股改并设立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给予30万元奖励。

  (2)企业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并向“新三板”上报发行材料被受理的,给予40万元奖励。

  (3)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4)企业与证券机构签订辅导协议,并获得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5)企业上市辅导通过省证监部门验收,且上市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正式受理的,奖励200万元。

  (6)企业经核准或注册等方式在北交所上市的,奖励200万元。

  (7)企业正式在北交所上市,根据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按以下档次进行奖励:

  首发募集金额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

  首发募集金额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奖励200万元;

  首发募集金额10亿元以上、15亿元(含1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

  首发募集金额15亿元以上的,奖励400万元。

  北交所上市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新三板奖励资金来源参考《湛江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湛府规〔2020〕2号)规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励政策。

  对实现股份制改造并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融资的企业,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奖励资金来源参考《湛江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湛府规〔2020〕2号)规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大力支持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前融资。

  7.发挥股权投资基金的培育作用。推进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加快企业赴北交所上市步伐。大力引进国内外领先或行业知名的股权投资机构在湛江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培育发展本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股权基金。推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发掘本土优质企业,参与企业股改并购、定增等环节,优化企业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助力本地优质企业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建立保险承保和理赔便捷通道。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工具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

  (四)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政务服务环境。

  9.打造北交所南方基地服务平台。加强与北交所南方基地在宣传培训、调研走访、上市培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着力打造区域性多功能资本市场服务平台,组织举办现场培训会、“一对一”座谈会、“走进交易所”、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的上市培育活动。为上市后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高效率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0. 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在金融、证券、会计、法律、资产评估、创业投资等领域,公开遴选规范意识强、执业水平高、服务意识好的资深专家,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结合企业需求匹配各领域专家,深入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提供免费咨询及上市辅导培训服务,为企业现场答疑解惑,帮助解决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保障企业上市项目用地需求。对企业新三板挂牌、首发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鼓励类的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对用地报批、规划调整、供地审查、项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做好快审快批,实现项目用地重点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工作局)

  12.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引导和协助上市后备企业明晰房产、土地产权、规范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工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在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公积金、国资、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方面查询信息和出具相关证明提供便利。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企业改制、税费缴纳、环保、资产转让、证照补办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依法及时妥善解决。支持配合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上市事项访谈。(责任单位: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集成配套服务,凝聚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最强合力。把推进北交所上市作为资本市场重点工作,做好全程谋划、扎实推进,出台扶持激励政策,以务实高效服务推进北交所上市工作实现突破。(责任单位: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督导考核。鼓励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政策制定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推动设立企业上市发现机制、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推动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纳入县(市、区)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激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工作局)

  (三)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全市拟赴北交所上市重点企业信息跨部门收集共享机制,提取关键信息生成企业“上市画像”,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我市后备资源培育情况。建立各县(市、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通报推动企业赴北交所上市落实情况、创新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文中关于财政奖励资金的申报程序,由市金融工作局参照《湛江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湛府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涉及企业权利义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实施或由相关责任单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湛江市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湛江市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事项

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建立企业上市后备库动态管理机制。

1.对照北交所上市条件,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独角兽”等企业,建立市、县两级北交所“金种子”企业名单。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2.动态摸排筛选一批具备高成长性优质企业,滚动建立市、县两级“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

2

强化企业北交所上市普及培训辅导。

3.瞄准重点领域深挖上市资源,深耕企业培育,打造北交所上市全周期服务体系。

市金融工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市区联动举办上市普及培训辅导活动,持续营造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的良好氛围。

3

分层分类加速推进企业北交所上市进程。

5. 积极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功能,大力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或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转到“新三板”挂牌。

7. 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尽快申请到北交所挂牌上市,形成层层推进挂牌的良好态势。

4

引导企业全周期规范化经营。

8.在企业培育孵化期即通过行政指导、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在财务、生产、业务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经营,逐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

5

赴“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奖励政策。

9.按“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进程分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900万元。

市财政局

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

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励政策。

10.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7

发挥股权投资基金的培育作用。

11.推进设立湛江预制菜产业发展基金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市财政局

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培育发展本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股权基金。

市金融工作局

市财政局

8

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

13.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服务。

市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

14.鼓励保险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建立保险承保和理赔便捷通道。

湛江银保监分局

15.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9

打造北交所南方基地服务平台。

16.加强与北交所南方基地在宣传培训、调研走访、上市培育、案例研讨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市金融工作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0

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

17.在金融、证券、会计、法律、资产评估、创业投资等领域,公开遴选专家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深入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辅导、培训服务。

市金融工作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

保障企业上市项目用地需求。

18.优先安排拟上市、挂牌企业用地指标,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市自然资源局

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工作局

12

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19.各部门要为上市后备企业在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公积金、国资、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方面查询信息和出具相关证明提供便利。

市金融工作局

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企业改制、税费缴纳、环保、资产转让、证照补办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13

强化协同联动。

21.强化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集成配套服务,凝聚推进企业赴上交所上市最强合力。

市金融工作局

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2.把推进北交所上市作为资本市场重点工作,做好全程谋划、扎实推进,出台扶持激励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

强化督导考核。

23.鼓将推动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纳入县(市、区)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激励。

市委组织部

市金融工作局

15

强化信息共享。

24.建立全市拟赴北交所上市重点企业信息跨部门收集共享机制,提取关键信息生成企业“上市画像”,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我市后备资源培育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

湛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