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26 10:34:33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6日


湛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2020-2022年)实施方案

  目录

  一、建立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 1

  (一)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

  (二)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 1

  (三)建立日常检查和通报机制 1

  (四)组建工作专班 2

  二、提升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2

  (一)规范统一政务网络体系 2

  (二)打造统一市政务云平台 3

  (三)推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 5

  三、推进省公共支撑的对接应用 9

  (一)推动省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应用 9

  (二)推动省统一电子证照服务应用 10

  (三)推动省社会信用服务应用 10

  (四)推动省非税支付服务应用 11

  (五)推动省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11

  (六)推动省地理信息服务应用 11

  (七)推动省智能客服服务应用 12

  四、加强三大体系保障 13

  (一)健全网络安全体系 13

  (二)推广标准规范体系 16

  (三)搭建运行管理体系 16

  五、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18

  (一)构建“湛江大脑” 18

  (二)促进政务便民服务 19

  (三)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26

  (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28

  (五)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34

  (六)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39

  六、加强保障支持 45

  (一)强化机制保障 45

  (二)做好资金保障 46

  (三)加强人才保障 46

  (四)增强技术保障 46

  附件1 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及分工 48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动湛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

  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从管理层面推进湛江市政务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和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统一领导、上下贯通、协同推进、执行有力的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推动数字政府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落实。

  (一)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湛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

  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数字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统筹推动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建立日常检查和通报机制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对全市数字政府各项改革建设任务进行检查跟踪,对改革建设进展和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通报。资料报送实行每季度一报,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工作安排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报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组建工作专班

  针对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任务,强化业务部门主体责任,围绕政务服务、行政效能、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等重点任务组建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切实解决业务流程优化、系统数据对接等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提升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一)规范统一政务网络体系

  1.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按省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湛江市政务外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建设及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与城域网对接,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全覆盖,推动政务外网向村(居)延伸覆盖。扩容升级政务外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实现万兆到市、县(市、区),千兆到镇(街)、百兆到村(居)。统筹建设全市统一互联网出口,按需升级扩容互联网出口。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在政务外网部署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建设安全管理与业务监控平台,对主要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和业务系统的安全进行统一管理、监控、预警。开展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工作,完善IPv6骨干网互联互通,完成IPv6互联网出口升级扩容,提供IPv6安全访问通道。推动电子政务外网上的应用IPv6改造,升级改造现有应用系统,扩大IPv6使用规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整合工作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新建专用业务网络,已有非涉密专用业务网络要逐步迁移到政务外网,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对接。有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的各级各部门,按统一规范,通过网络割接、合并等方式,将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到政务外网,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打造统一市政务云平台

  1.建设全市统一的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

  按照全省政务云平台“1+N+M”的布局规划,结合湛江市政府部门的业务特点,构建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实现资源汇聚和数据汇聚,为业务系统提供多元化的云应用与服务支持。组织开展政务云服务整合工作,原有政务云平台按统一规范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省统筹管理,原则上不再扩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2.搭建统一云资源管理平台

  建设一套逻辑统一的云资源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和调度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实现对资源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综合分析、快速部署、动态扩展,同时纳入省级政务云平台的统一监控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3.推动行业云平台对接

  对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的市级行业部门,在满足行业管理规范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按统一规范做好已建特色行业云平台与广东省统一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对接,并纳入统一管理。已建行业云平台原则上不再扩容,由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提供云资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整合市直部门现有机房和IT资产

  根据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建设、系统迁移等工作实施进度,各级各部门逐步减少本单位机房设备,部分需要保留本地数据和备份数据的、有特殊要求需在本地机房部署系统的,原则上可保留原机房;将部分机房经评估后改造为网络汇聚节点机房,以完善湛江市城域网网络架构和覆盖;其他机房随部门业务系统迁移逐步撤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5.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

  按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市直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成熟运作后,新建政务信息系统直接部署上云,按成熟一家、迁移一家的原则开展系统迁移上云工作,整合各市直部门已建、在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归集至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进行统一建设和调度管理,以提高基础设施共享利用率和综合应用成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推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

  统筹规划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实现全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的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级联。汇聚全市政务信息数据,加快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深入挖掘分析政务大数据内在价值。

  1.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建设

  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建设,并实现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联通。

  (1)部署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湛江节点,在门户实现数据申请、数据查询、数据专题应用等服务,按省统一运营规范对大数据中心进行业务管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满足全市各业务部门对特色数据需求,提升数据应用服务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部署需求侧管理系统湛江节点和目录管理系统湛江节点。按照省统一的需求侧管理系统和目录管理系统框架,建设需求侧管理系统和目录管理系统湛江节点,进一步健全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开展全流程线上申请、审核和处理,实现数据规范维护、按需申请,建立数据共享流程和审核确认机制,提升数据共享的效率,实现省市一体化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政务数据需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3)建设完善数据中台湛江节点。实现省市两级数据服务总线的级联对接及统一管理,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改造,组织开展政务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封装,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服务,为各领域业务应用提供统一、稳定、可靠的数据服务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升级改造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湛江节点。建立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编制完善市直各级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立依职能按需共享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升级改造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湛江节点,提升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实现统一管理、调度、监控,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级联。拓展基础信息库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编制目录并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满足全市政务服务数据需求。开展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各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规范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按“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建立数据双向互通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完善五大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构建政务数据库湛江节点。

  完善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关联汇聚公安、民政、卫健等职能部门自然人相关信息,扩展健康、收入、婚姻、社保、救助、贫困等方面的本地自建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与省统一的自然人基础信息库同步。(市公安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关联汇聚民政、市场监管、司法等职能部门有关法人信息,扩展法人单位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产规模、税源税收、人才构成、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本地自建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与省统一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同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市社会信用信息库,扩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评价等方面的本地自建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与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库同步。(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关联汇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整合土地、水利、矿产、林业、海洋、交通等方面的专题地理空间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与省统一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同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广应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逐步汇聚历史存量证照信息,做好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转换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建设完善主题和专题数据库。整合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重点应用主题库,为部门业务以及公共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基于基础库、主题库和业务实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按需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医疗救助、底线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题库,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数据全方位共享。(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建设完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湛江节点。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湛江节点,逐步开展各行业领域专项数据分析应用,深入挖掘利用政务数据资源,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务数据进一步开放

  依托“开放广东”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并完成数据挂接工作,逐步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保障数据及时更新,稳步推动数据资源以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形式开放。(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扎实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建立数据治理机制。以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为基础,结合“三定”职能和数据确权制度,落实“一数一源”。各级各部门按照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数据质量维护责任。制定完善市级数据标准,确保同一数据在各类政务应用中名称、类型、编码、单位、范围等要素一致,对各类数据资源涉及的元数据进行分析,逐步实现元数据标准化。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绩效评价机制,促进各部门共享数据鲜活更新。对各部门现存的政务服务数据资源进行统一采集,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清洗、整合、比对,形成有效数据,提升数据质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强化数据治理服务支撑。充分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实现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处理、交换、使用、反馈等环节的统一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从数据加密、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流转溯源、运维管理等各方面切实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防止数据泄漏。引入第三方安全管理、测评及审计单位,保障数据在汇聚、处理、共享、使用等方面的安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推进省公共支撑的对接应用

  (一)推动省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应用

  各部门按照省统一规范实现自建非涉密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完善刷脸、扫码、数字证书等登录方式,实现单点登录,并推动已建系统账号迁移至省统一认证账号库,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湛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包括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及其他政务信息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推动省统一电子证照服务应用

  推动湛江市相关非涉密业务系统与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逐步推进湛江市电子证照信息数据向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汇聚,协助实现全省电子证照规范动态管理。推动业务办结的同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促进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的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应用。推广使用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全市统一电子印章用章服务,推进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对接。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提供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用章服务。组织开展电子印章服务应用,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提高办事效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社会信用服务应用

  升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湛江),对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市级各部门、各行业业务系统,通过平台提供信用数据共享服务。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信用承诺等公共信用数据,建设本市跨行业、跨部门、动态更新的法人+自然人信用档案库。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对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扩大数据共享与交换的数量、类别和信源单位覆盖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司法公信等领域诚信建设,推动各部门积极使用信用数据。(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非税支付服务应用

  推动市非税管理系统及涉及缴费事项业务系统与省非税支付平台的对接,形成统一非税业务网上缴费渠道,实现非税业务的网上缴费查询、在线支付。推动现有涉及非税缴费的事项分批进驻省统一非税支付平台,对涉及个人的缴费事项设定相应的支付二维码,在缴费环节主动推送,实现非税业务缴费“码上办”。(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各部门按照省移动政务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标准接口规范,实现移动端应用快速开发和部署,拓展办公移动化和行政管理移动化能力,实现政务信息实时提醒,非涉密政务工作便捷处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地理信息服务应用

  完善“数字湛江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建设,推动“数字湛江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依托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粤政图”平台),完善湛江市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库,逐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联动更新机制,实现各级地理信息数据及时同步更新。更新市三维模型,对湛江市三维系统的精细模型数据进行补测建模,为湛江市重点项目提供高精度实景三维基础地理信息保障。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清理核对湛江市“重、错、漏”门楼牌,推进房屋建筑地址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入库,更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七)推动省智能客服服务应用

  推广应用省统一智能客服平台,为湛江市提供网上办事过程智能在线咨询服务。推动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与省统一智能客服平台对接,支撑湛江市投诉咨询信息统一视图,综合分析用户诉求,发现热点问题,应用机器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更全面、精准的服务。对接省统一的预约平台,在导航平台上提供预约入口,引导群众网上办事。对需要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预约平台接入时,提供基本的验证技术和手段,防止恶性预约。在预约时,可公布实体办事大厅的地点、空余时段、预约率等信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加强三大体系保障

  (一)健全网络安全体系

  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网络安全组织管理。针对数字政府政务网络安全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主管的相关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加强网络安全人员管理。划分人员工作岗位职能,明确安全职责和义务,做好人员岗位管理和培训。三是开展网络安全制度编制。按照国家、省以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针对政务云平台、大数据中心、政务应用三大安全防护主体对象,制定安全策略、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四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健全相应的风险评估、处置和应对方案等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数字政府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管控有效、成本合理”。(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建立多重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

  一是做好公共安全服务建设。提供统一的身份管理与认证服务、权限管理服务、安全态势服务,提供一体化审计服务和云平台密码支撑服务,做好安全专家技术服务。二是做好物理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标准建设和技术措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建立可靠的网络安全运营体系

  一是加强安全防护与预警。部署外部边界防护设备,建立定期巡检评估机制,做好应用系统安全开发管控和防护工作,开展安全攻防演练,不定期发布威胁情报。二是加强安全监测与分析。做好政务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分析、终端监控、网络流量监控等安全监测与分析。三是加强安全事件响应及处置。组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工作专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计划、灾难恢复策略、恢复预案,明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网络安全、系统运维、公共服务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分工及工作流程,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培训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推动数字政府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建立高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数字政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建立长效的对接机制,加强跨行业网络安全通报和事件反馈工作,配合好国家有关部门处置各类信息安全事件;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两个层面,为湛江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提供保障,实现“层层监管、层层把控、层层防护”。(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5.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一是在电子政务外网方面,加强政务外网启用3A(身份认证、授权认证、审计认证)统一安全管理,对政务外网的设备和应用的账号、登录、授权和审计等权限进行集中管控。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络架构,加强网络核心层、接入层等安全防护设备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构建全市安全“一张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是在政务云方面,推动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获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可信云服务等安全认证,严格落实省统一建设政务云平台的运营管理标准,加强云平台安全设备的准接入管理,细化安全控制策略,加强对云平台运维管理的考察与监督,严格把关各单位上云业务系统的安全审查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是在政务数据方面,涉及数据开放工作的单位要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制度,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政务数据在备份、测试、恢复、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降低数据被滥用或泄密的风险。(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是在信息系统方面,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密码管理等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制度,采用统一的身份认证、访问授权、责任认定等安全措施,增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立严格的安全审计机制,加强应用安全审计力度,确保审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推广标准规范体系

  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省相关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化规范建设运营工作,实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搭建运行管理体系

  1.组建市数字政府管理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行政主管机构,统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向上接受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业务指导,落实省数字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向下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形成上下统一、职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市委编办负责)

  2.强化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责任

  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结合业务发展需求,市、县(市、区)各级各部门承担本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编制的主体责任,包括业务、功能及运营等需求,充分参与项目方案设计,监督应用系统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录入、更新、维护和使用等日常保障工作,确认运营效果。收集服务对象反馈意见,持续优化本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组建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

  按照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组建湛江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推进数字政府运营模式创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运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应用效果评价,及时沟通协调日常工作。结合市实际情况,兼顾集约统筹和专业个性化管理,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日常运行机制,明确运营范围、业务流程和职责边界等,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定期上报数字政府运营情况工作报告,对待解决问题协调资源给出解决方案;二是建立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工作协同机制,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协助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与工作指标,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制定规划、建立规范、审核信息化方案、优化政务服务等非项目工作的过程中,配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工作;三是完善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运营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配合)

  4.建立市数字政府专家咨询制度

  参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运作模式,由电子政务、安全保密、互联网等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研究院所、高校、企业、政府方面的专家学者组建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作为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提供技术层面的规划设计、论证、指导和评估等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湛江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湛江大脑”

  基于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和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打造一个集中枢指挥、数据呈现、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湛江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纵向与“粤智汇”(广东大脑)对接,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横向与市内各单位各系统对接,实现信息指令互通。运用互联网、5G通信、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的集约管理、科学分析、智慧决策并智能分派到应用服务端实施,形成“感知采集—分析决策—指挥应用”的城市智慧治理闭环。通过构建湛江数字模型,获取实时运行数据,实现实体城市与数字城市的虚实映射、动态监控;通过监测城市运行状态,调动指挥各类力量进行紧急事件响应处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促进政务便民服务

  1.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健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统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加快编制市、县(市、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逐步实现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推进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应用

  按照政务服务全省一个事项库、一个管理系统的要求,推进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在湛江市应用,实现事项信息分级动态管理。按省统一规范统筹组织,做好湛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一体运作、无缝衔接,逐步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步纳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进事项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照制作、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平台,实现数据的复用和共享,按照“烦民”的证明和手续“一律取消”的要求,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3)推行审批服务“四办”

  推行“马上办”,在实体政务大厅大力推行马上办理、当场办结、立等可取,减少现场等候时间。推行“网上办”,推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行“就近办”,各县(市、区)、镇(街)要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能办。推行“一次办”,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原则上要一次办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各级各部门对照“四办”标准和要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具体事项,公布“四办”事项目录,实现“四办”事项在各级各部门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优化“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组织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开展政务服务网服务站点个性化服务专栏配置,打造“一件事”主题服务专栏,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强化服务实用价值,对办理量大、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一件事”进行全面梳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逐步推进“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在线办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的服务资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

  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以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为市统一在线政务服务的总门户、总入口,建设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现“一企一网”“千人千网”,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网上办事服务、信息订阅服务、专项应用服务和信息查询服务。组织全市各级部门进行内容迁移,做好分级管理和内容保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对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1)推进统一申办受理服务应用

  升级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平台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进行对接,提高各部门审批业务服务水平。优化主题类办事需求,实现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推动省统一物流服务应用

  按照省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框架要求,推进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进行功能改造,按照省统一规范与省统一物流服务平台对接,整合邮政及企业物流资源,实现线上线下办事统一物流入口、物流信息在线查询,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加强咨询投诉系统应用

  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对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专业咨询投诉系统,实现咨询投诉服务协同处理。为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内容提供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服务,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构建政务服务业务知识库,为“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端通办”提供全面、精确的向导式服务。设立自动应答机器人,为群众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渠道,以适应不同类群众的业务办理习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加强“好差评”系统应用

  对各部门行政服务事项运行情况、异常情况、效能投诉、业务咨询等进行实时监测,对于超时办结等异常情况进行社会公告,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督机制、智能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反馈机制,推进市政务服务系统、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点和自助服务终端的改造,对接省“好差评”系统。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运行评价和指标体系,结合效能监督系统的统计数据对政务服务效能进行评价,促进各部门提高行政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推广广东政务服务网效能监督系统

  推广广东政务服务网效能监督系统,实现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全覆盖,监督各级各部门使用政务服务网、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等使用效能,提高监督服务水平。通过效能监督系统开展实时评估考核,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状况的实时榜单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推动“5G+政务服务应用

  全面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5G信号全面覆盖,开设5G体验区,推动“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办公平台以及市民服务自助终端的5G技术适配性改造,建立“5G+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5G+政务服务”新应用的创新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1)规范政务服务机构

  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统一全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名称和工作职责。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同级服务大厅和下级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

  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推行综合窗口“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新型政务服务机制。一是建立以综合窗口服务为主、部门专业窗口为辅的综合服务模式。市、县(市、区)服务大厅部门常驻窗口设首席代表、前台、后台岗位。镇(街)、村(居)公共服务中心(站)按照“四级联动、便民服务、分级承办、全程代办”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及综合窗口。二是建设集成服务工作机制,构建“前台后室”的服务模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工作,业务审批部门、单位进驻的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划分到不同功能区承担具体的业务办理;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综合运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引导台、热线电话、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指导及对一些特殊群体的帮办服务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建立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大厅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对各级服务中心管理及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定服务大厅软硬件配置标准,完善各类便民设施,改善办事大厅环境,提供更优美、更人性、更便捷的办事环境。四是建立全程实时效能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窗口办事环节和进度的监管,适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推送事项受理办理进程和统计数据,实现对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全流程监管。五是做好容缺审批、志愿者服务、暖企服务、投资绿色通道等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

  按照省统一部署,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由专用一体机向综合一体机逐步转换,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部署政务服务综合一体机,并进一步延伸至镇(街)、村(居),探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向国有商业银行等部分现有智能自助终端延伸,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拓展政务服务终端应用

  (1)推进“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全面推广“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粤省事”在湛江市群众中的知晓度、普及率和使用率。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进交通、民政、人社、医疗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推进“粤商通”移动服务应用

  全面梳理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人社、科技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用能报装、金融等本地高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上线“粤商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免证办、营商通”贴身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1.推广“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应用

  推广省“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在全市应用,推进全市自建办公自动化系统迁移或改造对接。对接省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电子印章平台,推动“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的规范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粤监管”移动服务应用

  推广面向监管执法人员的“粤监管”移动应用,协助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实现“粤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两平台”等监管业务系统的对接。依托“粤政图”为执法人员提供监管现场全景信息,支持移动取证和移动执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建设金审工程(三期)审计综合应用平台

  全面启动金审工程(三期) 审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健全审计数据采集运用机制,完善全市审计数据库,有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应用服务水平。(市审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探索构建“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

  依托省“数字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财政核心业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建设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实现一级财政一个会计报告主体、一本总账,支撑现行的项目库、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改革,通过完整的财政业务信息流支撑财政业务管理大循环,全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水平。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行等单位的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市财政局牵头)

  5.建设国资监管云平台

  建设国资监管云平台,推动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优化监管流程、明确监管内容、规范监管程序,实现国资数据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享共用,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的质量和水平,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

  6.搭建全市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实现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四类市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动态监测、统一管理,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7.建设城市更新供需平台和城市更新监管平台

  建设城市更新供需平台,以“互联网+土地”的方式打造城市更新项目供应和开发企业投资需求的对接平台,消除城市更新项目中政府、原权属人与投资企业的信息壁垒,提高湛江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引资的效果,提升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效率。(市城市更新局牵头)

  建设城市更新监管平台。明确监管规则,优化项目审查报批流程,健全更新项目实施(项目专题分析、规划设计、报批、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建设、竣工验收)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保障项目按期完成,推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高质量发展。(市城市更新局牵头)

  8.建设政务公共视频会议云平台

  建设纵向联通市、县(市、区)两级、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的全市政务公共视频会议云平台,面向各部门提供云视频会议服务,支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通过开通账户方式满足日常会议沟通,提升整体协同办公水平,加快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决策效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各审批事项涉及的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对接省“多证合一”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

  对接并推动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在湛江市部署应用,增强企业办事体验获得感,避免重复填报信息、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企业注册、刻章、申领发票、备案信息补充采集等业务的“一站式”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3.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梳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事项,明确不动产登记时各审批所需的数据清单,由各数据产生部门按照需求清单及时提供。通过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粤省事”等渠道推出不动产在线办理事项服务,加强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互联网”上的运用,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网通办”的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24小时“不打烊”。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推进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服务

  (1)建设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平台

  建设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平台,通过整合、分类、分析各单位项目相关数据,全面建立湛江市项目库,完善项目信息反馈机制,推动项目业务办理实现线上督察督办和掌上办公,项目建设管理从“串联”向“并联”转变,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可视化目标,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2)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以“一张蓝图”为基础建立空间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覆盖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期策划的事项和业务流程,统筹需求、空间、功能三要素,在项目进入立项环节前明确投资规模、预选址、用地指标等条件,推进项目可决策、可落地、可实施,为项目审批流程的提速提供支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3)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协同审批,通过统一受理、流程关联,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全周期贯通,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审批数据全面共享和实时同步,同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高效规范的审批和监管服务,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协同统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5.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管理的电子政务系统联通互认,持续提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数据整合共享和信息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6.扩展招商和融资服务应用

  (1)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服务效能

  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服务效能,强化与“粤商通”涉企政务服务应用平台对接,逐步推动平台与更多的金融机构实现对接,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高效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贷风险监控的平台支撑,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管理水平。(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

  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汇聚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招商项目数据,促进招商项目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集招商项目信息、资源互通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实现招商项目的动态监管,推动招商项目的规范化、电子化、流程化,实现招商信息化创新管理。(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加强中介服务管理

  推广运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及时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超市监管机制,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配合)

  8.优化人才服务

  依托“粤省事”,建设人才服务专区,加强人才服务事项梳理,推动办事流程优化,实现人才服务事项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9.推动建设湛江口岸物流协同平台

  建设湛江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依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和各单位及企业自有的信息系统,整合当前分散在各业务系统中的数据资源,将船舶航海、货物运输等通关全流程的物流数据与海关监管的回执信息对碰整合,经物流数据交换节点共享给口岸经营各单位,形成数字港口物流生态圈,实现口岸查验单位、港口企业、代理企业、外贸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协同处理、单证电子化流转,完成通关物流“一站式”办理,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和口岸营商环境改善。(市商务局牵头)

  10.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应用

  建设权威、准确、实时的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确定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数据目录,加快梳理宏观经济指标,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实现主要经济指标智能化分析、可视化应用。构建全市宏观经济、数字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分析系统,重点围绕做大做强千亿产业集群,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显著提升全市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牵头)

  11.推动产业园区数字化建设

  依托钢铁、石化、造纸等重点产业园区,推进基础通信网络优化和5G部署。建设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对园区内人流、物流、能耗、环保、消防和生产安全等进行高效管理,实时、直观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智慧工厂”、“无人工厂”建设。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试点,形成一批信息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的智慧园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2.推广“信用+”应用

  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依托湛江市信用信息库,推广试点“信用+”应用,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消费品召回、“双随机”抽查、红黑名单、信用承诺等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法人+自然人信用记录库。依法依规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健全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和人行征信信息“双查询”机制,推动本地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推出各类普惠金融“信易贷”产品,缓解守信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信用好的中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享受更便捷的贷款审批通道。(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配合)。

  13.扩展营商环境主题服务应用

  围绕精减单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效降费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改革措施,推动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增强企业获得感。推行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移动办、预约办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工作,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牵头)

  (五)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1.推进智慧教育应用

  结合“互联网+教育”,完善市教育资源服务平台,积极融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市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教育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教务管理、教学创新、应用实践、科研支撑等领域提供参考依据,实现多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及可视化监控。建设湛江市学业质量智能监测系统,提供全市统考信息化管理、线上阅卷服务,提升教学质量的智能化监测服务水平。完善考试及评价系统,实现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等科目的信息化管理。建设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报考、考场试室编排、成绩处理、招生录取等线上功能,提升中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校园建设进程,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高度融合,提高校园在安全监控、教育管理、学生成长、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智慧化应用水平。(市教育局牵头)

  2.推进智慧医疗卫生应用

  围绕服务健康湛江战略部署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要求,加快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接入政务外网。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新模式,整合各方线上问诊资源,推进网上医院和线下药房融合,发挥数字经济的作用。初步建成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七大业务应用协同和监管,促进湛江市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广使用电子健康码,实现发码率达到60%,市内60%三甲医院支持使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医院的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病历等临床信息应用水平,发展基于新兴信息技术的医疗服务应用,开展诸如远程会诊、影像、手术指导等内容的远程医疗服务,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立经办服务、过程监管、监管信用、决策支持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基金的全流程监控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建设具有湛江特色的“智慧医保”“阳光医保”“安全医保”,承接好省医疗保障局的信息化平台,探索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提升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方面数字化水平。(市医疗保障局牵头)

  3.推进智慧人社应用

  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提供人社业务的经办、分析、决策和监管的智能化服务,探索建立人社领域创新型信息化应用。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精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流动人员档案影像化、数字化建设。探索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融合,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民政、惠农、扶贫、医疗等领域应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4.推进智慧民政应用

  建设智慧民政数字综合信息平台,拓展“互联网+民政服务”。按照“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公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一是推进民政、卫健、教育、住建、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实现社会救助信息无缝对接、动态共享,高效落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等政策,提高兜底保障精准救助水平。二是完善12349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整合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资源,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管理、护理看护、康复照料等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提升智慧健康养老技术、产业、应用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结合社区治理权责清单,深入推进社区事务一网统管,发挥信息系统对居村委会减负增效作用,引导居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共治。(市民政局牵头)

  5.推进智慧旅游应用

  建设旅游景区智慧导游系统,扩大旅游信息运用场景,运用虚拟现实技术,为游客提供景区VR体验服务,提高旅游景区的专业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全域文化旅游体育数据中心,整理、融合现有文体和旅游行业数据资源,促进文体领域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6.推动智慧农业应用

  (1)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

  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建立完整可视的农业信息资源目录,打造“一图、一库、一网、一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耕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集体资产等基础库及主题数据库,逐步实现数据精准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用共享,建立以大数据为驱动的智慧农业新模式。建设农村经济信息统计系统,构建农业经济数据库,实现智能化分析、可视化应用、农业经济调控决策和风险预警。构建涉渔三无船舶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涉渔三无船舶信息自动采集、渔船防风应急实时通知、渔船回港数据在线统计,提高涉渔三无船舶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涉渔三无船舶大数据应用体系,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保障渔民生产作业的安全有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

  推动农产品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农产品展示、销售、服务、推介为一体的线上服务体系,加强与农村电商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电子商务与养殖业、种植业等农业的融合,激发农产品市场活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7.推进精准扶贫服务应用

  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建设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健全扶贫信息动态公开机制,建立对返贫及新增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扶贫与教育、民政、人社、医疗保障等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做好扶贫工作的数据收集分析研判,提高扶贫工作效能和透明度,确保精准验收,支撑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办牵头)

  8.推广运用省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

  推广运用省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实现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军休安置、优待抚恤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湛江市退役军人电子档案数据库,统一归集退役军人的信息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服务,提升对退役军人的服务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

  9.升级改造网上信访业务系统

  升级改造网上信访业务系统,推动信访受理、审批、督察、督办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推进系统与省信访局系统及湛江市各级各部门信访系统对接,打造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联通的网上信访体系。(市信访局牵头)

  10.建设智能化粮库系统

  建设湛江市智能化粮库系统,通过对粮食智能出入库、粮仓环流通风等粮库情况的自动化监管,远程监管粮库、降低粮食综合损耗,建成“粮食进出可知、库存安全可控、应急指挥可用、粮政管理可循”的系统,实现仓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运营高效化,提高粮库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

  (六)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1.推进数字城管应用

  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积极探索更多业务智能应用子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地理、人员、单位等信息科学划分基础网格,完善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流程,提高跨层级、跨区域的城管业务协同效率。建设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城市园林信息的变化动态,促进城市园林绿化的健康发展。建设智慧照明大数据平台,实时检测路灯情况,及时预警路灯存在的问题,实现市区照明智慧化管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2.推进智慧交通应用

  推动智能化公路、水路、港口、车辆、交通信号灯等交通系统发展,建设覆盖全市的交通感知信息采集平台,构建湛江市交通数据分析平台和数据资源服务平台,从源头进行数据的标准化生产,以数据驱动业务,盘活数据资产,构建深度挖掘模型应用,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服务能力。建设营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平台和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湛江市重点区域、重点车辆的智能监管,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为湛江市智慧交通运行分析、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设港口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高管理部门对网约车的监管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维护行业秩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推进智慧新警务应用

  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以用促建、以用促管,全面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功能建设,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

  推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深度融合应用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配合省公安厅推出一批“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湛江”建设,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市公安局牵头)

  建设“湛江e警通”平台(二期),增加智能分析和管理等功能,陆续上线涉及公安10个业务警种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业务办理、审批流程,对接省“粤省事”及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提高审批行为管理监督能力,提升公安服务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

  4.推进智慧水利应用

  利用智能视频识别技术,开展水位监测、漂浮物监测、河道采砂监管等视频智能分析应用。构建水文数据库湛江节点,实现湛江市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水雨情、防汛调度等信息的共享。启动湛江“数字水利”与“系统治理”融合工程建设,深化水政执法、河长制等重点业务应用,搭建覆盖市、县(市、区)二级全业务、全流程水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涉水违法案件发现、跟踪、报警自动化,水行政执法定时、定点、可视化,以及案件处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搭建城市排水防涝信息化管控平台,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等信息化应用,汇聚整合水务信息,全面提升供水、排水防涝等水务管理、监测水平。(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5.推进智慧消防应用

  升级灭火救援指挥中心,更新119接处警软硬件系统、指挥视频和大屏幕显示系统,研发多元数据、多种网络、多方音视频汇聚共享的研判决策系统,建成一个信息通畅、反应灵敏、指挥有力、手段先进、运转高效的市级支队指挥调度中心。升级消防救援通信保障体系,搭建卫星通信专网,建设融合通信系统,推动作战现场信息与前、后方指挥中心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消防宣传媒资系统,收集、管理、共享各类宣传培训素材和产品,实现宣传一键发布、消防热点一屏现、宣传效能客观评价。推广应用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管理网络系统,实时采集学校、医院、商场等场所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智能预警、区域火灾风险动态评估和消防安全形势评估等业务内容提供数据支撑,提升单位对消防设施的远程监管能力。(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6.推进智慧应急应用

  加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推动市、县(市、区)两级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构建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双核心、双链路的网络架构。围绕应急管理全链条,建设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打造扁平高效和移动便捷的管理服务工具,实现平台与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对接,推动应急管理体系互联互通和应急资源信息共享。编织全域覆盖的感知通信“一张网”,汇聚、共享自然资源、水务、气象、林业、应急等部门的灾害风险监测监控信息,提高应急管理工作实时监测、动态分析、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基于省统一建设的预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一张图”,完善我市分区域、分行业、分种类的多图层叠加,建设市应急指挥专题信息资源库,为应急指挥提供支撑。构建快速响应和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模式。(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

  (1)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升级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善检查人员名录、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计划任务四大基础信息库,推动平台与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粤监管”及湛江市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对接,满足多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惩戒、智能预警、分类监管等监管业务需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应用

  推广湛江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应用,推动与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完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探索建立湛江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提升湛江市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实现学校、宾馆、酒店等具有餐饮服务的单位机构线上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力争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抓好200平方米以上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升级“互联网+”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牵头)

  8.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环境监测监管大数据应用

  建设生态环境智能指挥中心,整合大气、水资源、固废等环境数据,构建生态大数据专题数据中心、智慧生态云平台和面向企业及公众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统一门户,提升污染监管、监控和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基于物联网技术拓展站点站房可视化管理,建成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业务应用,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推进智能建筑污染监管应用

  建设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构建渣土大数据中心,以建筑生产流程为主线进行跟踪和把控,通过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管控、建筑主要场地视频监控,加强对建筑类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和监管,形成集监管、预警、决策分析为一体化的平台,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控”,提高渣土车辆整体管理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3)建设林业资源信息化应用

  建设林业资源信息化应用,整合森林资源、林业资源,构建林业资源数据库,推动林业资源精细化、动态化监管,对林业存在的风险事项及时监测和预警,提升林业资源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信息和优质的林业服务,提高林业资源服务水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4)建设“互联网+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

  建设“互联网+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平台的河长制监督管理和信息管理两大系统,分析与监管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情况,共享河湖信息资源,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治水管河。搭建“海、陆、空”一体化全面感知物联网,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提供有力支撑。(市水务局牵头)

  (5)建设海上雷达综合监控信息应用

  建设海上雷达综合监控信息应用,依托原湛江市近海雷达综合监控系统,增加雷达站点布设和小渔船的AIS定位设备建设,同时建设由10座地波雷达组成的网络,获取湛江近海的风、浪、流等信息,服务于市民、海洋生产与管理部门。通过多制式雷达的协同,实现多时段综合处理海洋信息,基于大数据的海洋信息综合感知与应用系统,解决湛江海洋海洋环境(海表流场)和海上移动目标的信息感知、信息传送、应用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9.全面提升湛江数字法治信息化水平

  推进法治湛江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法治督察和法治湛江建设考评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效能。加快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市司法局牵头)

  六、加强保障支持

  (一)强化机制保障

  出台湛江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为湛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实施督查评估机制,将相关工作任务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审计监督。围绕数字政府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督查评估的导向作用,实现督查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做好资金保障

  统筹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解决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费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市、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市财政局牵头)

  (三)加强人才保障

  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组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更好发挥智库作用和人才优势。建立常态化交流、培训机制,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各部门业务能力和水平。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推广,不断增强数字政府影响力和改革示范作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增强技术保障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体系、网络安全运营体系,建立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云平台、大数据、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做好与省级相关标准的统一,为数据共享和服务共用奠定基础,确保湛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附件1:

  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及分工

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建设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建立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

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已完成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

明确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数字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不断完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建立日常检查和通报机制

资料报送实行每季度一报,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工作安排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报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不断完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组建工作专班

明确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切实解决业务流程整合优化、系统数据对接等问题。

不断完善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提升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规范统一政务网络体系

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城域网接入,推动政务外网向村(居)延伸覆盖;
扩容升级政务外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实现万兆到市、县(市、区),千兆到镇(街)、百兆到村(居);
建设全市统一互联网出口并按需升级扩容;
部署安全防护设备,建设安全管理与业务监控平台;
完成我市政务外网IPv6改造;
组织开展政务外网应用。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整合。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打造统一安全的市政务云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

已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搭建统一云资源管理平台。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推动湛江市特色行业云平台与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对接。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整合市直部门现有机房和IT资产。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推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

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建设:
部署市级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湛江节点;
部署需求侧管理和目录管理系统湛江节点;
建设完善数据中台湛江节点;
升级改造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湛江节点。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市人口基础信息库。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公安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市社会信用信息库。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广应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建设完善主题和专题数据库。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建设完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湛江节点。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建设完善市数据服务平台。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政务数据进一步开放。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扎实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建立数据治理机制;
强化数据治理服务支撑;
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进省公共支撑的对接应用

推动省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应用。

各部门按照省统一规范实现自建非涉密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并推动已建系统账号迁移至省统一认证账号库。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湛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包括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及其他政务信息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统一电子证照服务应用。

推动湛江市相关非涉密业务系统与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以及业务办结的同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全市统一电子印章用章服务,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社会信用服务应用。

升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湛江),建设本市跨行业、跨部门、动态更新的市信用档案及社会信用信息库。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对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社会信用数据应用。

持续推进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非税支付服务应用。

推动市非税管理系统及涉及缴费事项业务系统与省非税支付平台的对接,形成统一非税业务网上缴费渠道。推动现有涉及非税缴费的事项分批进驻省统一非税支付平台。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各部门按照省移动政务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标准接口规范,实现移动端应用快速开发和部署,支撑移动政务应用开发,拓展办公移动化和行政管理移动化能力。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地理信息服务应用。

完善“数字湛江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建设。依托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粤政图”平台),完善湛江市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库,更新市三维模型,对湛江市三维系统的精细模型数据进行补测建模。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

持续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智能客服服务应用。

推广应用省统一智能客服平台,为湛江市提供网上办事过程智能在线咨询服务。推动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与省统一智能客服平台对接。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加强三大体系保障

健全网络安全体系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持续推进

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建立多重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建立可靠的网络安全运营体系。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建立高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

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防护工作。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完善政务云的安全防护工作。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完善政务数据的安全防护工作。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广标准规范体系

推进《广东省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数字政府团体标准管理规范(试行)标准》的实施工作。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搭建运行管理体系

组建市数字政府管理机构。

已完成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强化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责任。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组建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管理机制。

不断完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配合

组建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作为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提供技术层面的规划设计、论证、指导和评估等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

不断完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构建“湛江大脑”

构建“湛江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

打造一个集中枢指挥、数据呈现、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湛江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纵向与“粤智汇”(广东大脑)对接,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横向与市内各单位各系统对接,实现信息指令互通。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促进政务便民服务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推进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应用。

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持续推进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推行审批服务“四办”。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优化“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进统一申办受理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省统一物流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加强咨询投诉系统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加强“好差评”系统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广东政务服务网效能监督系统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5G+政务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规范政务服务机构。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规范政务服务窗口。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拓展政务服务终端应用

推进“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进“粤商通”移动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推广“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应用

推进协同办公一体化,推广省“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在全市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粤监管”移动服务应用

推广使用“粤监管”移动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建设金审工程(三期) 审计综合应用平台

全面启动金审工程(三期) 审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健全审计数据采集运用机制,完善全市审计数据库。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审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探索构建“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

建设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财政局牵头

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平台。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国资监管云平台项目

建设国资监管云平台,实现国资数据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享共用。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

搭建全市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搭建全市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建设城市更新供需平台和城市更新监管平台

建设城市更新供需平台和城市更新监管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城市更新局牵头

建设政务公共视频会议云平台

建设纵向联通市、县(市、区)两级、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的全市政务公共视频会议云平台。

持续推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持续推进

各审批事项涉及的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对接省“多证合一”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

对接并推动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在我市部署应用。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粤省事”等渠道推出不动产在线办理事项服务。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动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进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服务

建设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远程异地开评标。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扩展招商和融资服务应用

升级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加强中介服务管理

推广运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

持续推进

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优化人才服务

依托“粤省事”,建设人才服务专区。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推动建设湛江口岸通关物流协同平台

建设湛江口岸通关物流协同平台,完成通关物流“一站式”办理。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应用

建设权威、准确、实时的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

构建湛江市宏观经济、数字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分析系统,重点围绕做大做强千亿产业集群,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

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持续推进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牵头

推动产业园区数字化建设

推进重点产业园区的基础通信网络优化和5G部署;

建设智慧园区管理平台;

鼓励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

打造一批信息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的智慧园区。

持续推进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推广“信用+”应用

推广试点“信用+”应用;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库;

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

推广“信易贷”应用。

持续推进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配合

扩展营商环境主题服务应用

扩展一批营商环境主题服务应用。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牵头

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推进智慧教育应用

开展“教育大数据”分析应用。

持续推进

市教育局牵头

完善市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湛江市学业质量智能监测系统。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完善考试及评价系统。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建设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加快智慧校园建设。

持续推进

推进智慧医疗卫生应用

加快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接入政务外网,健全完善全市卫生健康业务网络。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新模式。

持续推进

初步建设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推广使用电子健康码,实现发码率达到60%,市内60%三甲医院支持使用。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持续推进

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平台。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医疗保障局牵头

承接好省医疗保障局的信息化平台。

持续推进

推进智慧人社应用

完善智慧人社服务平台。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

推进流动人员档案影像化、数字化项目建设。

持续推进

探索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持续推进

推进智慧民政应用

建设智慧民政数字综合信息平台。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民政局牵头

完善12349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

推进智慧旅游应用

建设全域文化旅游体育数据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推动智慧农业应用

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推进精准扶贫服务应用

完善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建设。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扶贫办牵头

推广运用省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

推广运用省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

持续推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

建立我市退役军人电子档案数据库。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升级改造网上信访业务系统

升级改造网上信访业务系统,推进系统与省信访局系统及我市各级各部门信访系统对接。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信访局牵头

建设智能化粮库系统

建成“粮食进出可知、粮情感知可调、库存安全可控、应急指挥可用、粮政管理可循”的智能化粮库系统。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推进数字城管应用

推动网格化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建设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管理系统。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建设交通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二期)。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智慧照明大数据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推进智慧交通应用

建设覆盖全市的交通感知信息采集平台。

持续推进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建设湛江市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湛江市交通数据分析平台。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港口视频监控平台(二期)。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营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平台。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推进智慧安防应用

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升“雪亮工程”应用水平。

持续推进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

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公安局牵头

开展湛江e警通二期建设。

持续推进

市公安局负责

推进智慧水利应用

搭建城市排水防涝信息化管控平台,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等信息化应用。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推进智能视频识别技术应用,开展水位监测、漂浮物监测、河道采砂监管等视频智能分析应用。

持续推进

市水务局牵头

构建水文数据库湛江节点。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启动湛江“数字水利”与“系统治理”融合工程建设。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推进智慧消防应用

升级灭火救援指挥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升级消防救援通信保障体系。

持续推进

建立消防宣传媒资系统。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推广应用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管理网络系统。

持续推进

推进智慧应急应用

推动市、县(市、区)两级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构建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双核心、双链路的网络架构。

持续推进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建设市统一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推动全域覆盖的感知通信“一张网”建设。构建快速响应和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模式。

持续推进

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

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应用: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牵头

推广湛江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应用。

建设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抓好200平方米以上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升级“互联网+”建设。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环境监测监管大数据应用: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建设生态环境智能指挥中心。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业务应用。

持续推进

建设市区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建设林业资源信息化应用。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建设市“互联网+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牵头

建设海上雷达综合监控信息应用。增加雷达站点布设和小渔船的AIS定位设备建设,建设由10座地波雷达组成的网络,获取湛江近海信息,服务于市民、海洋生产与管理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推进法治湛江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司法局牵头

加强保障支持

强化机制保障

出台湛江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做好资金保障

统筹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牵头

加强人才保障

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组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建立常态化交流、培训机制,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推广,不断增强数字政府影响力和改革示范带动作用。

增强技术保障

建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体系、网络安全运营体系,建立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云平台、大数据、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做好与省级相关标准的统一。

持续推进

  一图读懂:https://www.zhanjiang.gov.cn/zcjd/content/post_1411998.html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