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9〕9号)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湛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工方案中明确的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督办协调,对整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负责。各参与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制定的方案,认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工作。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落实本分工方案的情况,纳入市政务公开考核和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今年12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对分工方案表中所列的项目,按注明的评价标准贯彻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制定的制度方案、所做的具体工作、取得的进展及效果,以及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等。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9〕9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附件:
湛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1.围绕我市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评价各单位当年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的数量、比例、及时性及效果。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评价各单位政策解读是否做到“三同步”。 
2.主动公开文件(含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未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市政府办公室作退文处理。 
3.评价主动公开网上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解读材料是否关联公开。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3.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权威渠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  | 
评价各单位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政策内容保障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1.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评价对相关政策文件,是否有开展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  | 
 1.评价舆情回应的整体情况(数量、效果等)。 
2.考核是否有应该回应而没有或不及时回应的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3.围绕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  | 
评价热点堵点痛点舆情工作开展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 
评价各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 
1.探索运用政策简明回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 
评价各种解读方式的实际开展情况(项目、时间、方式)。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 
评价专家学者解读情况(解读人、项目、时间)。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 
1.出台和调整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  | 
评价面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政策意见的情况(项目、时间)。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 
评价公布决策草案和听取意见的情况(项目、时间)。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1.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市审计局,市府直属各单位  |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公开决策执行的效果评估及调整完善情况。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 
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载体、项目、数量)。  | 
市司法局牵头,各单位负责  | 
2.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的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  | 
评价是否建立机制及实际运行情况。  | 
市司法局牵头,各单位负责  |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1. 围绕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 做好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3.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1.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 
评价公开的情况(内容、时间、载体)。  | 
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公开。  | 
评价在信用系统和网站公开检查处置结果的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参与  | 
3.推行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评价办事服务事项一站式公开的数量和占比。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4.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评价证明事项公开情况(数量、时间、载体)。  | 
市司法局牵头,各单位负责  |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1.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就业专项活动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载体)。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公开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载体)。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3.及时公开义务教育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载体)。  | 
4.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公开药品安全、疫苗监管信息,公开医保监管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载体)。  | 
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5.公开征地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载体)。  | 
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 
1.公开财政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载体)。  | 
市财政局牵头、市府直属各单位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通过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  | 
评价公开的情况(机制、内容、时间)。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 
1.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 
评价政府网站和信息发布错误情况,倒查审核把关责任。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单位负责  | 
2.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按时按质推进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  | 
评价完成情况。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单位参与  | 
3.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互联互通。推进省市两级政府网站联通工作。  | 
评价推进情况。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单位参与  | 
4.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 
评价完成情况。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单位参与  | 
5.按上级要求开展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 
评价推进情况。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单位参与  | 
|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1.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 
评价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参与  | 
2.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  | 
评价推进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1.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  | 
评价工作情况(机制、载体等)。  | 
市政府研究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  | 
评价推进情况。  | 
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档案馆参与  | 
3.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 
评价落实情况。  | 
市政府研究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1.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评价落实情况(事项公开率、公开内容准确率),对发现该公开未公开或公开不准确的,作扣分处理。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参与  | 
2.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各区开放政务服务入口。  | 
评价推进情况。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单位参与  |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3.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 
评价推进情况,对发现政务热线电话打不通、无回应的,作扣分处理。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参与  |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1.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评价各单位领导小组组建及履行职责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各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评价落实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3.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 
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 
1.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 
评价开展培训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数量上提升,质量上优化。  | 
评价主动公开整体情况(数量和质量)。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3.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评价工作情况(败诉率等)。发现未按时依法答复申请人的,作扣分处理。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 
工作任务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4.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 
评价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指南修订、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公开申请告知书模板修订及应用等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5.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 
评价相关制度的建立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  | 
市府直属各单位  | 
6.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新条例的普法活动。  | 
评价条例宣传解读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 
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 
1.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构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  | 
评价实施情况(国家文件印发后)。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评价工作情况(经验、做法、成效)。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 
1.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评价“三定”规定及主动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公开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2.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  | 
评价两类文件数据库的运维情况。  | 
市司法局牵头会各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3.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 
重点评价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是否纳入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以及年度报告的规范性、准确性。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解读链接:《湛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