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培育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5〕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两化融合”引领带动,促进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快整合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创新生产性服务业模式,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在财政、金融、土地、产业等方面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
坚持服务生产与促进升级相结合。在服务于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拓展优化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素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相结合。积极把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步带来的资源整合、模式创新和新兴服务拓展等重大机遇,通过创新驱动,促进生产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坚持立足本土与跨区域合作相结合。既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制造业集中区域和功能区集聚发展,也要加强与境内外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合作,在更大的区域范围整合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资源,构建生产服务网络体系。
(三)发展目标。
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信息产业有机融合,初步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高效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到2017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速不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1%,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逐年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
进一步完善工业设计发展载体,鼓励设立独立工业设计企业;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建设内部工业设计机构,鼓励建设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引进国外知名设计机构,鼓励民资兴办工业设计机构,举办工业设计大赛,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提升工业设计创新水平,鼓励开展工业设计相关基础研究,支持工业设计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方面的研发应用,推动制定设计行业标准,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加大力度推动工业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业设计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创意产业、生态设计、传统工艺美术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我市现有的家电、家具、服装、箱包等产业集群,推动工业设计走进产业集群,促进设计成果与企业对接。
到2017年,培育1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
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围绕钢铁、石化、浆纸、装备制造、家电、家具、农副产品、进出口商品、网购商品等物流需求,打造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网络体系。提高全市与周边地区物流周转速度,打造连接环北部湾乃至联通全国的物流大通道。推动进出市各类连接线、物流枢纽以及货运站场建设,形成内部快捷的物流通道网络。
推进物流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宝满保税物流中心、麻章国际物流城、广东一品家具产业基地和海田物流产业园等物流载体建设和功能完善,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建设装备制造、家电、家具、石化、钢铁等生产性服务型物流园区。
发展冷链物流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在引进来的同时,重点扶持广东银信物流有限公司、广东湛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南方国际水产交易中心、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等本土冷链物流企业,带动全市尽快建成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示范区和加工龙头企业。初步形成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体系,建成一批规模大、装备先进、效率高的跨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企业外包物流业务;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大力推广现代物流技术装备,重点推进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集拼分拨管理、空箱集管、货单质押、代收货款等物流新功能;研发推广集装箱电子标签、托盘和货架电子标签、手持和车载阅读器,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仓储设施。
优先发展快递行业。快递是物流行业的先导性产业。加快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大型分拣枢纽、航空快递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市邮政网络空间布局合理化,以霞山、赤坎为中心,打造湛江快递服务核心区,建设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邮政业集群,建成区域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形成较强的网络辐射能力。积极引导快递企业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大力发展样品配送、供应链服务、电子商务配送、一体化物流、分销配送及代理代办业务,通过专业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升级。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试行邮政运输电动汽车示范运营。
到2017年,培育2-3家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冷链物流企业。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85亿元,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
(三)加强供应链管理。
加快培育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一批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中小企业与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合作,指导大型制造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鼓励供应链整合,推动供应链设计、供应链物流、供应链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提升面向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强化供应链管理,强化物联网技术在供应链管理中应用,实现对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产成品和产品消费全过程识别和跟踪,增强供应链管理可视性和可溯性,促进生产和销售信息同步共享、消费需求及时反馈。鼓励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的整条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优化供应链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物流畅通,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到2017年,培育1-2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专业化应用。
(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上网触电,加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通过电子商务促进电子采购分销、网上定制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发展个性化、精准化和线上线下融合(O2O)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积极利用宽带网络提升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终端设备制造商、平台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移动运营商合作发展;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创新基地试点示范。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公共领域电商化应用;加快并规范集交易、标准化、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和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引导中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加强电子商务、商贸等相关产业与快递服务在更高层次合作,降低交易成本,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邮政业与相关产业的“无缝对接”和联动发展。到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30%。
(五)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
推动物联网发展和智能制造,鼓励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和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应用机器人装备,实施“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推进工业无线传感网在自动化生产线上应用,拓展3D打印技术应用范围,加快培育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加强软件开发,开展咨询设计和信息安全服务,推动制造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建设自主时空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云计算发展,实现资源跨行业共享,建设面向工业生产的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修理维护、检验检测等功能性云计算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管理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形式,建设企业情况综合大数据库,引导企业分析公众数据需求,推动制造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鼓励跨领域、跨平台应用,创新运用大数据工具,开发和推广信息化应用系统,在大数据系统支撑下实现产业重构和流程再造。
到2017年,培育建设1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云服务产业规模达到10亿元。
(六)完善节能环保服务。
完善我市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选取行业试点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实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制定重点行业能耗先进值。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加快发展节能循环经济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节能投融资、能源审计、节能技改、节能评估、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循环经济服务体系,引导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企业提供节能规划、诊断、融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先进节能工业锅炉、窑炉等技术设备。通过节能环保技术成果推介会、对接会、现场会等形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到2017年,在浆纸、制糖、水泥、电力等4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七)推动服务外包、制造业服务化和品牌建设。
鼓励制造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推动软件服务外包,发展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租赁、系统托管等信息技术外包,扶持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外包,推动工业设计、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外包,促进业务向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大力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型优势中小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人才优势,向研发、设计服务上游扩展。通过科技成果推广、工业设计服务、科技管理咨询等方式推进行业优化升级。发展故障诊断、维护检修、检测检验、远程咨询、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在线商店等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向下游延伸;鼓励制造业不断变革、创新制造方式和服务业态,推进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化。如发展产品定制、零部件定制、柔性制造、个性化制造等,在规模化、批量化生产的同时,注重满足不同层面、不同客户和消费者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品牌、质量,为开拓市场、发展服务业提供物质保障,成为制造与服务融合型企业。
鼓励制造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明确品牌发展目标,开展品牌营销策划和品牌价值开发,引导创建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创建湛江优质制造集合品牌,以品牌引领消费,带动生产制造,提升企业知名度、商誉度和竞争力。
到2017年,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占比达10%。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积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开展多层次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鼓励市内大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生产性服务企业来湛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鼓励大型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将产业链条两端的服务部门或二级法人企业与主营业务进行分离,设立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过程中,鼓励企业整合现有资源,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营销总部、研发总部和物流总部等,加快从生产企业向总部企业的转变,努力形成龙头带动效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负责)
(三)落实价格税收政策。加快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水、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做好对生产性服务业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丰富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集合贷款方式发放贷款业务。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研究制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的可行措施。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市金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湛江银监局负责)
(五)完善土地扶持政策。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在符合土地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确保项目落地,对列入国家及省鼓励类的生产性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六)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围绕研发设计、冷链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产业带服务,以服务促产业,有序规范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园区,促进形成一批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具有示范效应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对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创新的保护,构建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和服务范围,推动重点领域服务标准化试点,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八)强化统筹协调机制。调整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协调机构,建立各级、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事项的研究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监测和跟踪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