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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12-12 17:32: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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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4〕27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的有关要求,市府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下同),市直和驻湛有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依法行政考评政府信息公开部分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及维护情况;

  (三)《2014年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四)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更新情况;

  (五)各单位网站建设及维护情况;

  (六)网络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安全应急、安全整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实行量化评分,采取自查、实地抽查、网上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程序如下:

  (一)自查(2014年12月10日-12月19日)。被检查单位按照《2014年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评分表》(详见附件)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并填写评分表自评项于2014年12月19日前报市府办公室,逾期不报的单位将在检查中扣2分。

  (二)实地抽查(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安排、实地抽查单位另行通知)。

  (三)网上检查(2014年12月20日-12月26日)。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网上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

  (四)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20日)。检查组综合各单位自查、实地抽查、网上检查情况,评定检查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必须在接到检查结果半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报市府办公室。

 

附件:2014年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评分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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