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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1-25 16:05:46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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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战备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牢记历史、居安思危,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局部区域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报警类别和发放时间

  2018年12月19日上午在赤坎区,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的城区和各重点镇同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预先警报:3遍长声,每一遍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共3分钟。发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00秒。

  (二)空袭警报:15遍短声,每一遍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共3分钟。发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0时08分00秒。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声鸣3分钟。发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0时16分00秒。

  二、防空警报试鸣任务分工

  (一)赤坎区的警报信号由市人防指挥中心控制发放,各县(市)的警报信号由各县(市)人防指挥中心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控制发放。

  (二)防空警报器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警报器及其控制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三)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要做好电视、广播插播和移动电话短信发放试鸣信号保障工作;湛江供电局要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防范应急准备,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

  (四)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和市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二)有保障任务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早计划、早安排,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三)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社会秩序正常。

  具体事宜请与市人防办联系,联系人:王清华,联系电话:3272316。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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