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湛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号〔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总体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6〕64号)精神,以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核心,进一步明确我市“十三五”期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联合协作,扎实开展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积极推进科学教育、科普资源、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共享机制,完成“十二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不均衡,不能适应公众不断增长的科普需求和建设创新型湛江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村群众、城镇居民、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工作较薄弱;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足,科普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科普投入不足,全社会参与科普的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公众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未充分调动。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科学素质决定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建设创新型湛江的基础,是我市综合实力的体现。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服务民生,完善机制、继承创新,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跨越发展,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筑牢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基础,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目标: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湛江建设需求的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以上。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的深入实施。重点宣传普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观念,激发全社会特别是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等要素转变。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突出工作主题,服务中心工作,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高新技术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创造和科学文明的良好氛围。
——促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均衡发展。青少年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突显,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创新活动水平显著提高;社区科普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明显增强;农村群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机会进一步增加,农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增强。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传播与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区域科普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科研与科普结合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以校内科技教育为基础,完善科学课程体系,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究能力,全面提升中小学校的科技教育水平。
——以青少年科技活动为载体,大力整合社会科普资源,拓展校外科普活动内容,搭建和完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
——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础建设,扶持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均衡发展。
——充分发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作用,推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的信息化建设。
措施:
——全面推进校内青少年科技教育。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学习、认知、成长规律的科技创新活动“路线图”,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增强义务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加强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以下简称STEM)领域后备人才培养的教改实验,“十三五”期间在全市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6所“STEM”教育实验项目学校。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的科学教育形式和内容,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快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广泛开展各类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在巩固提升现有活动品牌、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改革创新,重点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资源配置、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共享服务上精准发力,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校外科技创新活动与校内科学教育有机融合。适应青少年学习、认识、成长规律,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高校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和中学生英才计划等品牌特色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积极搭建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交流平台,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基础教育有机结合。
——充分整合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积极利用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博物馆、企业、社区活动场所和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的有效衔接模式。积极动员和组织科技专家、教育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科普报告进校园、科技馆进校园和科学家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等各类青少年科普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
——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础建设。深入推动“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和示范工作,重视科技辅导员队伍、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为更多青少年提供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技活动的机会,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均衡发展。
——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成果交流展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科学实践体验活动及全市中小学学生科普知识竞赛,活跃和丰富学生校园科技文化生活。举办湛江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自我保护知识、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科学探究能力。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社科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宣传好党的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及现代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知识、新观念,服务湛江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农民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将普及科学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全面提升农民的科学素质。
——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动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农村科普信息化新路径。
——提高农村基础性科学文化教育设施的服务能力,充分整合利用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农技培训、普法教育、计划生育、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为农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加强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科普教育水平。
措施: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基层综合性科学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积极推动教育、科研单位和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开展科技教育。
——着力提升农村群众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各类科普惠农益民行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加强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
——举办面向农村的各类科技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农村卫生清洁、千乡万村环保科普、“千会服务千村”行动和暑假“大学生科普惠农服务”行动。普及绿色发展、食品安全、卫生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反对邪教迷信,帮助农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深入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科技需求,组织专家、科技人员下乡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着力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
——大力开展农村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科普工作。结合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着力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加强面向农村群众的各类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共享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开展面向偏远地区群众的科普教育、传播与普及,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地震局 、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湛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信息技术、职业发展等相关知识和观念在城镇劳动者中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
——围绕贯彻落实湛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为湛江创新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围绕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城镇化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和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成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办好湛江职工大讲堂,充分发挥湛江职工教育网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受众面,激励更多的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进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大赛。深入实施全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上建功成才。
——广泛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奋力实现中国梦”、“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创建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工业设计大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立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工作。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和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专题培训,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加强面向城镇劳动者科普读物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工作。
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工作的认识,加强规划设计,创新科普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考评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学执政、科学发展和科学生活的能力,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建设。
措施:
——科学统筹规划。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分层次按需求制定科普培训规划,制定相关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落实课题课时,组织相关专题研究,加强领导干部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培育。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和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创新理念和创新思维。
——完善考核机制。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相关的具体内容。利用信息技术量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实行科技教育学分制管理,提高网上自学的积极性,实现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网上学习全覆盖。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提升工作。深入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群体的职业特点和需求,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工作,增强公务员运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科普报告会、科普讲座、科普进机关等活动。大力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读一本科普书、听一场科普讲座、参加一次科普活动和阅览一个科普网站”行动。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科学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立高素质的优秀科技教师队伍。
——积极构建科技教育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学校科学教育设施,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科技教育与培训水平。
——完善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加强校内外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实践场所和科学夏令营建设,提高校内外科技教育与培训设施的利用率和功能。
措施: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研修,大力提高科技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人才。每年选派优秀科技辅导员到国内外参加培训和科技交流活动,取长补短,拓宽科技教育视野,提升科学素质和科学创新能力。建立骨干科学教师、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制度,每年开展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业务交流,举办科学实践能力提升研修活动,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科技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十三五”期间每年市级培训一定数量的科学教师和骨干科学教师,每年组织6名骨干科普科技指导教师进行科学实践能力提升的市级研修活动。
——提升科学教育基础的支撑作用。组织优秀科学类教师和科技科普指导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送教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创新教育成果化、制度化,建立面向中小学校的青少年科技创新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科技教育专家库。
——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实践研究,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特色科学教育工作室的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十三五”期间,创建50个市命名的“中小学特色科学教育基地”。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普及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应急避险、和谐社区等知识和观念,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促进基层社区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完善社区科普设施,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深入推动社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以及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各类科普活动。面向村转居的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提升自身素质、融入城镇生产生活。发挥社区科学教育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组织开展社区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等各类应急科普工作,大力开展社区居民安全技能培训、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安全科普工作。
——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围绕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学习工作、就业创业、卫生保健、科学生活的需求,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书屋、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科普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质量,积极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智慧和谐社区。
——积极推动社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妇女之家等建设,深入推进科普示范社区、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积极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普示范社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科普示范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普服务进街道、进楼宇、进家庭。
——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管理小组,推动社区科普工作“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经费、有科普资源和有科普人员”的四有建设。建设完善社区科普组织,依托社区的管理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科学教师、科技人员、科普专家、离退休科技人员、大学生社工及社区居民等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科普便民服务活动。加强对社区科普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社区科普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分工:
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妇联、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用互联网思维推动科普观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科普活动、科普资源共享、科普服务平台、科普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加快科普工作信息化。
——培育科普创客文化。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的有机结合,创新性地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创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和通俗易懂的适应互联网传播的科普作品,运用多元化手段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创新科普服务模式。采集和挖掘公众科普需求,做好科普需求跟踪分析,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实现科普精准服务,营造“众创、靠谱、众享”的“互联网+”科普生态圈。
措施: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加强微科普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功能全面、安全稳定的科普云平台,推动科普信息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服务。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库,逐步建立科普信息审核机制,强化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科普信息化的迭代建设,不断推陈出新,运用各种新的技术手段,大力推动“科普中国”网络资源落地运用,通过二维码等方式引导公众便捷参与,设置科普活动自媒体公众账号,开展微博、微信配送、微视直播、现场访谈线上互动等活动,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让科学知识在网上流行。适应公众对科学技术的广泛需求,加强科普资源信息化、系列化、专业化建设,建设好湛江科普资源网、拓宽大众科普传播渠道,因地制宜地推动在机关、社区、公园、宾馆、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设立科普传播网点、传播终端,为公众获取科普知识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运用形象化、人格化、故事化、情感化等创作方法,增强科普作品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建立完善科普融合创作的社会动员激励机制,以比赛、评奖、作品征集、虚拟动员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发挥科普资源产业联盟等机构平台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的开发与推广。促进科学与文艺跨界合作,加强优秀科普产品、网络科普、科普动漫、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的开发、征集工作。推动形成专家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信息化科普内容产出机制,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融合创作作品。充分利用专业学会、教育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强优质科普资源的集成共享利用,完善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科普资源使用。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扩展有效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阵地。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拓宽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普公平普惠程度。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宏观指导。推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科普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公共投入,优化和提升现有基础设施的功能作用。
——深入推进科技馆事业发展。加强引导各县(市、区)科技馆规划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主题、专题和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充分发挥科普主阵地的科学教育作用。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促进实体科技馆在数量上的适度增长和功能上的有效提升,推进馆校结合非正规教育的开展,提高科技馆的辐射率和利用率。加大“流动科普馆”、“科普大篷车”的服务范围,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加强对各类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科技馆的作用,大力开展具有前沿性和示范性的展教活动,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大型社会化科普设施为核心的现代科技馆体系。
——积极推动各类专业科技博物馆建设。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单位和公民集合科普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深化科普宣传教育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益性的特色科普场馆,为社会科普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推动在各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加大面向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设施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等利用现有场所,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农村青少年科普活动阵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设施,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走进科普教育基地、参加科普游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场所。
——大力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保健等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科普基地的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科普教育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新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3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30个以上。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大力推动宝钢湛江钢铁基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研发基地、生产线、产品展示中心向公众免费开放,广泛开展社会公益科普活动,探索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网络、人才和技术优势,搭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向社会推送优质科普资源。
——加强科普设施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普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和功能拓展,提高科普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引导社会公众利用现有科普设施平台,获取高级便捷的科普信息资源,促进科普信息资源线上线下应用传播。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探索建立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扶持科普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科普众创空间,壮大科普产业联盟,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科普产品品质和服务效能,增加公共科普产品的供给和服务。
——促进科普产业创新发展。培育科普产业市场,激发科普创客创业热情,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的转化。
措施:
——加强对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开展科普产业发展的基础理论与发展对策研究,指导科普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将科普产品和研发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产业。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社团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机构,增强科普产品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加快科普公共产品开发,支持科普展品、教具的设计制作以及科普影视和动漫产品的开发,大力提高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充分挖掘大学生的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积极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扎实推进“攀登计划”实施,开展湛江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资助高等院校10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包括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发明制作等各类科技实践研究,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累后备人才。加强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促进科普产业源头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加大科普创客模式的推广,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创新科普服务模式,积极搭建科普创意交流、科普产品开发和销售的科普创客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建设线上科普产品交易平台,支持线下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科普产业集聚,支持科普产业龙头企业、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
——推动科普产业体系建设。建立科普产业培育体系,建设科普产业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一批原创科普作(产)品示范基地,扶持科普出版、旅游、会展和新媒体等产业的发展。推动战略合作型、成果转化型、联合攻关型、研发基地型、技术咨询型等科普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普产业体系。
——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产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组织与管理、科技教育与传播、科普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的人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和素质。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推进科普人才的规范化培养和知识更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机制,推动科普人才健康有序发展。
措施: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稳定和发展农村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普带头人、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站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加强城镇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科教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各类社区科普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发展街道科协和社区科普协会等基层组织,发展壮大社区科普工作者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和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加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建立科普志愿者管理平台,规范科普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协会等专业团体的作用。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加快科普专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办好科技传播和相关专业,培养科普展览设计开发、科技教育活动组织策划、科学实验等方面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形成一批爱科普、懂市场、会经营的科普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组织策划实施、科普项目策划实施等方面的科普管理人才。提高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和扶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教师等教育工作者和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绿色网络等网络文明系列活动。
——加强科普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强科普人员职业道德、科普从业评价、科普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面向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探索科学家做科普的新模式和好方法。加大对科普管理人才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力度,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科协要充分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建立《科学素质纲要》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湛江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市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整合资源,联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行动、重大基础工程建设、科普信息资源开发共享服务等重要任务,协同推进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共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市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市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途径。
——建立监测评估和激励机制。依照国家相关标准,探索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扬,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县(市、区)等群众性社会性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市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和制定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激励措施,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保障水平。
——经费支持。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财政、税收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总结经验,全面部署“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19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