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重点督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为90项督办事项、10件民生实事、10大民心工程和11个向市政府承诺事项,明确了主办与协办单位、责任人、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措施。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承办事项第一责任人,对抓落实负总责。主办单位负责制订承办事项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相关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倒排 “工期”,全过程督导推进。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密切配合主办单位,共同推进落实。
(二)加强综合协调。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范围,由市政府督办室全过程跟踪督办。主办单位要强化协调服务,严格按计划推进。10件民生实事、10大民心工程和11个向市政府承诺事项,作为专项督办,市政府督办室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聚力实干。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干”作为解决一切问题和矛盾的有效办法,继续营造“干”的氛围,增强“干”的本领,在“干”中统一认识、解决矛盾,在“干”中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密切配合。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办单位要积极履职,主动配合、主动作为,确保重点督办事项有效落实。
(三)定期报告。主办单位要定期将所承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自2015年4月起,逢双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进展情况;10件民生实事、10大民心工程和11个向市政府承诺事项,自2015年3月起,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和建议。报告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真实及时,简明扼要。
(四)加强督查。市政府督办室要坚持现场督查和网络动态督查、常规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实时跟进,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检查,适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五)强化问责。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年终进行考核通报。对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重点工作,将采取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等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督办分解表
附件:3.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10大民心工程督办分解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