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和向市政府承诺的14个重点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坚持民生优先,多谋民生之利,多办民生之事,多解民生之忧。截至2014年12月底, 年初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中3件超额完成,2件提前完成,5件按时完成;14个承诺事项有8个已完成,2个按计划顺利推进, 3个需要加快推进, 1个经市政府同意不作为督办考核事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10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1.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
新建平价药店20家、平价商店30家。主办单位:市物价局。全市新建平价药店39家、平价商店33家,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95%和110%,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改造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1万户。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市已竣工12761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27.61%,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建设移民新村85条。主办单位:市水务局。已按时完成85条村4000户18000人的建房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开工建设保障房3000套、13.5万平方米,建成2000套、9万平方米。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全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房3154套,面积231350平方米,基本建成2331套,面积133256平方米,完成率为116.5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2.教育文化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950元、初中提高到1550元。主办单位:市教育局。我市2014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学生人数940726人,已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新建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367个村(社区)文化室。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已按时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以上。主办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县(市、区)各应配套经费6.875元/人已划拨到位,已按时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由25万元增至30万元,二档由30万元增至50万元。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3.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
建设一批市区繁华路段便民交通硬件设施。主办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公安局。已先后对人民大道与体育南路等10个交叉口进行了升级改造,对人民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等6个行人驻足区扩容工程进行了改造。已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完成霞山海滨昌大昌片区排水系统整治。主办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新建雨水管道工程总长度约941.5米、新建压力管道工程总长度约为772米、新建雨水提升泵站。已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二)向市政府承诺的14个重点事项稳步推进,基本兑现。
8个承诺事项已完成。
制定湛江化工厂环保迁建和湛江港调顺岛港区功能腾退工作实施计划。承诺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完成制定湛江化工厂环保迁建和湛江港调顺岛港区功能腾退工作实施计划,现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推进计划实施。综合评价:优秀。
制定湛江电厂环保迁建工作实施计划。承诺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己完成制定湛江电厂环保迁建工作实施计划,现该项目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综合评价:优秀。
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大楼。承诺单位:市科技局。已于2014年6月底建成并正式启用,具备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中介服务、大学生创业培育、科技成果展示和交易、家电技术服务等功能。综合评价:优秀。
动工建设广州湾大道。承诺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北段施工单位已完成U槽上面层开挖,主桥梁施工已完成98根钻孔桩桩基础施工,完成可施工段工程量约40%。综合评价:优秀。
实施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等项目,完成电网建设升级改造投资20亿元。承诺单位:湛江供电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湛江开发区管委会。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等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20.1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开展县(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承诺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徐闻县、遂溪县作为改革试点已完成县镇一体化改革,达到预期目标。综合评价:优秀。
组建远洋捕捞船队。承诺单位:市海洋渔业局。2014年12月5日,我市新组建有22艘大型钢质渔船的远海(远洋)船队开赴远海作业,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建成300所特色文化校园。承诺单位:市教育局。计划创建300所,实际动工368所,通过评估验收,初步评出340所“湛江市特色文化校园”,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优秀。
2个承诺事项按计划顺利推进。
年内完成水上巴士经营主体招投标,启动建造3条近距离航线的船舶和码头,2015年春节前开通水上巴士首批航线。承诺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4艘营运船舶主体制造,近期可交付使用。海滨码头水上巴士站和特呈岛客运码头水上巴士站正在加紧施工。已完成5条趸船主体结构,待通过验收后安装。预计2015年春节前可开通水上巴士首批航线。综合评价:优秀。
完成椹川大道北、乐山大道等12条道路“白改黑”工程。承诺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公安局。除椹川大道北道路按计划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外,其他道路改造工程已按计划完成。综合评价:优秀。
3个承诺事项需加快推进。
建成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新装1万个治安视频监控镜头、新建20个治安卡口。承诺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排水消防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合同模板,详细部分正在修改中。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进入人员招聘培训和采购阶段。2014年全市新建视频监控镜头共11350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113.5%,新建治安卡口已建成22个,在建22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110%。综合评价:良好。
动工建设滨湖堤岸整治工程,年内完成堤岸加固及环内海湾绿道建设。承诺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全线11.5公里绿道已开工建设6.3公里(其中包括原建成的滨湖公园绿道的升级改造2.3公里),赤坎江人行栈桥及省运会水上运动比赛用的游艇码头、看台广场等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300万元。综合评价:良好。
完成平乐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承诺单位: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已完成一期厂区主体工程,目前正在安装设备、装饰装修、厂区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厂外管网乐怡渠等正在抓紧建设。综合评价:良好。
1个承诺事项经市政府同意不作为督办考核事项。动工建设海西快线。承诺单位: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市交通运输局。根据2014年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湛常〔2014〕28号决议停止招标。目前项目各项工作暂停。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亲自督办。为加快推进民生实事、承诺事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承诺事项,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他们多次作出批示,反复过问落实情况,并多次深入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市分管领导认真按照民生实事、承诺事项分工,经常深入现场推进落实。各地、各单位把承办的民生实事、承诺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市物价局、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民生实事、承诺事项的办理,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抓落实,提前或超额完了目标任务。全市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领导负总责的抓落实整体联动格局。
(二)目标明确,责任到位。2014年初,市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湛府办〔2014〕6号)
,明确了10件民生实事、14个承诺事项目标任务、完成时限、主办单位及分管市领导。各承办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工,保证人员、资金落实到位。湛江供电局、市教育局目标明确,计划详细,责任到人,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市政府还就保障房建设等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三)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民生实事、承诺事项的办理,细化分工,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倒排工期,全力抓好落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承办民生实事、承诺事项多、任务重,但能敢担当,不怕困难,顺利完成了目标任务。市政府督办室建立督查台账,实行动态监管,每周现场检查进度,每月通报民生实事、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全过程跟踪督办。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舆论的督办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督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办理进展情况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确保质量。民生实事、承诺事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一件民生实事、承诺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推进,阳光操作,从源头上杜绝“豆腐渣”工程。对已完成的项目,特别是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学校、医院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确保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市水务局承办移民新村建设,市房管局承办保障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充分征求民意。办好民生实事、承诺事项,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不断建立健全征求民意的工作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民意,并将国家和省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公布有关决策和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续发挥效益。各地、各单位要不断把民生实事、承诺事项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在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落实到人,加以妥善解决。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和建立普惠共享的长效机制有效结合,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用好财政资金,并不断深化改革,引导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不断改善民生,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