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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8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11-25 18:59: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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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审批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办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会议计划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计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和政务活动规格、数量、规模、时间、地点和经费,简化会议和政务活动程序,提高会议和政务活动实效。

  二、要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召开全市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14〕4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通知》(湛府办〔2013〕6号文)的要求,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重大政务活动。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政务活动,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或举办;未列入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及重大政务活动计划又确需召开或举行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且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或举行;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不要求集中到市开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实行总量控制,每年不超过24个;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三、要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庆祝会、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博览会、论坛、庆典、奠基、仪式、剪彩、首发首映式以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等。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国、省有关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求,对有关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举办作出相应调整。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附表要求填写2018年度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表(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11月27日前报市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邮箱:msk3181230@163.com),联系人:李必举、林妙娴,联系电话:3181231,传真:3316965。

 

 附件:1.市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2.2018年度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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