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精神,引导和鼓励我市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新一轮技术改造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产品、改管理等方式,推动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实行目录制管理,重点支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领域的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低碳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50%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平均增长26%左右,2015-2017年累计完成投资305亿元以上。
2015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8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0%左右,其中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0%左右,遴选30家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企业作为市直接扶持服务对象,建成2个较大的技术平台(林浆纸、食品)。
2016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1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5%左右,其中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0%左右,支持2个较大的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廉江小家电、吴川羽绒),建设2个技术平台(钢铁、生物医药)。
2017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12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5%左右,其中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0%左右,力争建成3个较大的技术平台(智能制造、石油化工、节能环保)。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产业聚集。结合“三旧”改造政策,鼓励和支持老城区企业和园区外企业,进园区聚集发展,优化工业布局,培育专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到2017年建成1个工业机器人产业基地,1个国家级林浆纸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二)扶持扩产增效。优化投资结构,鼓励和扶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效益。引导企业重点投向用地少、消耗低的优质技改项目。支持钢铁、石化、造纸三大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升级。支持家电家具、糖业、羽绒、农海产品加工等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对现有产品进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培育和创新品牌,推进工业企业区域品牌培育,推广湛江优质制造品牌。
(三)推动智能化改造。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鼓励企业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型控制系统等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推广应用新型传感、嵌入式控制系统、系统协同技术等智能化制造技术,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支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应用等,推广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上的嵌入式应用,推广过程控制、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培育机器人制造产业化。
(四)推动设备更新。支持家电产品装配企业和家具、羽绒、农海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推进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支持我市工业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省、市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于一体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五)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以家电、食品、家具、羽绒为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人才培训、第三方中介组织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着重支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廉江小家电公共服务平台、吴川羽绒公共服务平台、奋勇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钢铁、石化、林浆纸建设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
(六)鼓励绿色发展。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湛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搬迁和湛江港腾退工作,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产业企业。实施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及电机能效提升工程,用先进生产力替代落后生产力。在石化、钢铁、造纸、电力、建材等高能耗产业推广节能电机应用和工业锅炉(窑炉)节能工程,在糖业、家电等传统产业实施电机节能工程,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重点扶持工业机器人、信息消费、生物制药、循环经济、林浆纸等行业企业,具体扶持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鼓励投资额大、带动性强的项目申报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大对技术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二)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开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有资金需求的优先纳入“重点民营企业池”(市政府安排的政府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的互保金共同组成的资金池)给予扶持。创新融资方式,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推动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引进大型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投资。
(三)加大用地支持。各县(市、区)在省下达的用地总体计划指标中统筹安排支持优质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的优质技术改造项目,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统筹安排用地指标。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在符合用地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增建生产性设施、拆除重建、加层等方式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允许企业将老厂区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对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约束性指标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审批、并联审批、及时供地。
(四)简化环评审批手续。推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查或审批意见不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前置条件。对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的“零新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列为重点“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简化环评手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五)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推动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严厉查处对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技术改造的各种鉴定、检验检测等结果实行互认互通,各部门不得重复进行、重复收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纳入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发布技术改造的政策信息,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牵头做好全市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完善我市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制度,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完善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将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纳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建立我市可横向比较的技术改造投资指标。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和政策、信息发布,强化技术改造政策的导向,及时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三)加强检查,跟踪问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将技术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重点检查各地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及增长率、企业数等指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针对本地工作薄弱环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特别是对获得财政支持的企业要加强检查,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