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湛江市政府网站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7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5〕555号)等文件要求,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把握“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形势、新趋势、新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通过对政府网站健康情况、政务公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考评,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考评方式
实行量化评分,采取自查、网上检查等方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31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单位须认真按照粤办函〔2015〕555号文件和《2015年湛江市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送市政府办公室,逾期不报将在考评时予以扣分。第二阶段为网上检查阶段。2016年1月4日起,市政府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网上检查,并结合自查情况确定被考评对象的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