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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1-24 17:24:3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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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战备意识,检验我市人防应急指挥通信能力和全市防空警报器及控制系统的技术性能,市政府决定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报警类别和发放时间

  2012年12月19日在市区、五个县(市)的城区和各重点镇同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由市人防指挥中心统一控制发放,市区和县(市)的城区及各重点镇同时鸣响。

  (一)预先警报:3遍长声,每一遍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共3分钟。发放时间12月19日10时10分至10时13分。

  (二)空袭警报:15遍短声,每一遍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共3分钟。发放时间12月19日10时18分至10时21分。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声鸣3分钟。发放时间12月19日10时26分至10时29分。

  防空警报信号试鸣2次。第2次试鸣时间从10时34分开始至10时53分结束,发放方式与第一次相同。

  二、防空演练时间

  防空演练时间与第1次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同步,即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时10分至10时29分。

  三、防空综合演练内容

  (一)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开设人防指挥中心、机动指挥所。市本级机动指挥车机动到徐闻县,利用短波、超短波、卫星通信等手段将徐闻县警报试鸣及人员紧急疏散演练情况传送到市人防指挥中心。

  (二)市区参演单位:赤坎区民主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霞山区友谊街道办事处海港社区、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海东社区、麻章区麻章中学、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各社区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学生向附近地区的人防地下室、广场、绿地紧急疏散。

  (三)各县(市)应结合市防空警报试鸣组织相关演练活动,演练内容可参照市区内容进行。

  四、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任务分工

  (一)市人防办负责准确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各级人防办要确保防空警报鸣响和组织指导好相关单位开展防空演练。

  (二)防空警报器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警报器及其控制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三)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要做好试鸣期间的电视、广播插播和移动电话短信发放试鸣信号的保障工作。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和市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予以配合,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做到试鸣期间交通顺畅,社会稳定。

  (五)湛江供电局负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保障市人防办、市广播电视台的电力输送。

  (六)各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辖区医院派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担负该区防空演练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七)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市广播电视台派记者采访报道。

  五、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行防空警报试鸣和组织防空演练的重要意义。各区组织防空演练的单位要成立演练领导小组和各种保障小组,制订演练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演练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二)有保障任务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要早计划、早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三)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务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以保证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期间的社会正常秩序。

  具体事宜请与市人防办联系,联系人:徐国林,联系电话:3272316、13922095711。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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