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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扶持推进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11 16:24: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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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扶持推进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湛江市扶持推进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提升湛江甘蔗生产机械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甘蔗生产机械化收获环节为切入点,通过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省级相关项目立项以及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等方式,鼓励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甘蔗种植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甘蔗收获机械,推动全市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提升甘蔗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和甘蔗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甘蔗收获机械保有量达到500台(套),种植机械保有量达到200台;全市甘蔗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其中机种、机收水平达到50%以上。

  三、补贴对象和程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湛江市居民、获得湛江市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本土农业企业、在湛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在我市承包土地种植甘蔗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的外地甘蔗种植户。

  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造成补贴资金指标不足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方式。甘蔗收获机械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具体申请操作程序按照广东省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程序进行申请。

  (三)补贴申请期限。甘蔗收获机械补贴政策申请期限从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四)补贴机具及补贴额度。受补贴的甘蔗收获机械必须是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推荐名录的产品,每台甘蔗收获机械补助10万元。

  四、重点任务

  (一)推广甘蔗机械化收获。在用好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相关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购买甘蔗收获机械,推广甘蔗机械化收获。

  (二)促进农机农艺融合。一是推进甘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引进、研发、试验、选育、示范及推广应用适宜机械化收获的品种。鼓励糖料蔗种植业主就近自建基地,繁育适宜机械作业的自用蔗种。二是推行蔗地标准化种植。在连片的甘蔗种植地块内推行统一的种植时间、种植行距、下种量、田间管理等标准化种植模式,满足甘蔗机械连片收获要求。

  (三)强化全程机械化示范。一是建设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2017-2019年,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社、农业经营组织等市场主体,在雷州、遂溪、廉江、麻章建设30个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服务范围1万亩,其中核心区2000亩,基地内甘蔗耕、种、管、收全部实现机械化,辐射带动全市60万亩甘蔗种植逐步实现机械化。二是强化管理与技术培训。2017-2019年,依托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每年计划培训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和机手、维修人员等共2000人。符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条件的,由全市各级农业局、农机局等部门纳入教育培训工程进行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甘蔗收获机械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

  (二)加强引导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我市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取得突破性发展,全面提升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三)严格规范操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申请者自主选择权。采取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在购机集中地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督促农机产销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管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农机产销企业,要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补贴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效全程机械化模式和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程机械化发展良好氛围。

  (七)实行绩效评估。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在每年5月份向市政府提交上榨季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绩效评估报告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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