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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17:12: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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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重点督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85项重点督办事项、10件民生实事、10大民心工程和10个向市政府承诺事项是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凝心聚力,脚踏实地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全力打通决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明确责任

  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承办事项第一责任人,对抓落实负总责。主办单位负责制订承办事项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措施和相关责任人,全程督导推进,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密切配合主办单位,共同推进事项落实。

  三、定期报告

  主办单位要定期将承办的重点事项进展情况报市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自2016年3月起,逢双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进展情况;10件民生实事、10大民心工程和10个向市政府承诺事项,自2016年3月起,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和建议。报告要真实及时、简明扼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

  四、加强督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督办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范围,由市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督查。主办单位要强化协调服务,严格按计划推进。对10件民生实事、10大民心工程和10个向市政府承诺事项,实行专项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实时跟进,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进展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检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五、强化问责

  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年终进行考评通报。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不力、进展严重滞后的重点工作,将采取向承办单位发督查通知书、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等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分解表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督办分解表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10大民心工程督办分解表

  附件:2016年向市政府承诺的10个重点事项督办分解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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