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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6-11-22 16:54: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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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调整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深化医改和卫生强市建设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审议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方案、重点实施计划;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中丙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志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梁志鹏 副市长

  成 员:陈宝梁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 剑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世光 市编办主任

      钟胜保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 寒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更盛 市教育局局长

      洪 涛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钟 其 市民政局局长

      林海武 市财政局局长

      张子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小穗 市商务局局长

      张建文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陈景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邓均创 市法制局局长

      卢跃飞 市国资委主任

      江少霞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冯振河 市残联理事长

      金松华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閤先平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计生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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