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国共产党徐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 
县委书记罗红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黄来兴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正中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罗红霞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县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罗红霞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性成就的重要论述,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深刻领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重大命题,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定力;深刻领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铸牢政治忠诚,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提高政治能力,以过硬的作风本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担当政治责任,以有效举措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部署要求。 罗红霞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着力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三化”“三大”发展思路落实情况,聚焦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的情况,聚焦制造业当家提升行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推动优良作风化风成俗、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要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通过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铆足“竞标争先”的劲头,拿出“比学赶超”的状态,在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要强化政治建设,打造对党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能力建设,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廉洁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县委书记罗红霞:全面从严治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徐闻高标准建设广东对接服务海南自贸港的南门户城市、全力打造湛江与海南联动发展的先行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陈正中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题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为谱写徐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他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政治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竞标争先、比学赶超,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担当新作为新气象,为徐闻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十四届县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和十四届县纪委三次全会决议(草案)。
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县纪委委员、徐闻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纪委书记;县直副科以上有关单位、驻徐有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各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