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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5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7-05-01 10:17: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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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我市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复《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

  为落实《“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与广西区委书记彭清华于2014年7月共同出席的广东·广西推进合作项目落实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市与北海市紧密合作,积极推进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前期工作,共同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

  2016年2月,我市联合北海市共同将《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上报两省(区)政府。我省方面,该规划已批转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省直有关部门对海域使用权、管委会设置、目标定位、合作区建设用地指标、用地审批、跨省区财税优惠政策、水资源承载能力等提出了意见。该规划的编制单位根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二、积极争取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上升为两省(区)共建合作区

  2016年12月中旬,湛江、北海两市政府联合报请两省(区)发展改革委,争取支持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上升为两省(区)共建合作区。关于尽快成立合作区管委会、合作区内实现政策叠加等事项,待两省(区)政府正式批复《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后,再逐项争取和落实。我市将继续协调推动该项工作。

  三、积极争取对湛江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政策和资金扶持

  在湛江港、廉江港区码头和航道建设方面,我市已协调省将广东华电廉江燃煤火电项目配套散货码头、廉江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廉江港区进港航道列入省2017年重点前期项目计划。据了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已停止受理省产业转移园(集聚地)申报事项,合作区内工业园区暂无法享受省产业园(集聚地)相关资金及政策扶持。待《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正式批复后,我市将积极向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和资金。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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