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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港宝满港区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批复

时间:2025-07-16 08:51:09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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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收悉。经商市发展和改革局,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宝满港区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是延伸湛江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壮大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局同意项目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

  二、拟建工程位于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西侧,建设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及配套设施,满足2万吨级的滚装船作业需求,设计年通过能力件杂货13.7万吨,集装箱17万TEU。项目建设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同意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344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岸线。

  三、项目法人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岸线性质和用途,不得自行转让岸线使用权。

  四、请你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必要的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消防和监控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码头运营与作业要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服从港政、航政的统一管理。

  五、自批复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将自动失效。如在本批复失效后继续建设该项目时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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