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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能享受哪些服务?

时间:2023-06-08 14:13:47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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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①档案的接收、转递;

  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④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⑤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⑦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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