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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继续教育相关的问题

时间:2026-03-30 16:08:0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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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请问是否有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学习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后,方可办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延期?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通过安全考核管理系统向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再培训情况等进行核实。如不存在重新参加考核的情形,且完成安全生产再培训规定学时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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