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政府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魅力湛江
部门导航
首页
>
互动交流
>
便民知识库
>
婚育户籍
撤销受胁迫婚姻的应该去哪里申请?
时间:2021-03-14 08:21:2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撤销婚姻申请。
相关文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撤销婚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