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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需要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申报

时间:2020-12-14 09:28:22 来源:12345市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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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就职于吴川市人民西路166号吴川市西南医院,现欲办理暂住证,但派出所告知需提供公司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才能办理。现咨询办理暂住证是否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等原件,且还需提供什么资料。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回复。

  答:张先生反映的暂住证办理问题,当事人(女)已多次到吴川市公安局海滨派出所咨询,海滨派出所户籍民警每次均清楚告知其办理居住证需要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申报,申报所需材料: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地址证明。居住地址证明依照不同情形提供对应材料:一、居住在出租屋的,应提供:1.租赁合同、房产证、租赁房屋备案证其中一种;2.屋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二、居住在工厂企业内部(非出租屋)的,应提供:1.合法劳动合同或者社保医保(至少6个月记录);2.用工住宿证明;3.营业执照或宿舍产权证明,无产权证明的,提供该企业的宿舍在派出所登记后获得的地址编码。同时,户籍室提供《湛江市公安户政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相关内容给其查看,当事人是住在医院宿舍,但当事人称医院不愿意给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无法提供宿舍产权证明和该企业的宿舍在派出所登记后获得的地址编码等材料。按照关于印发《湛江市公安户政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申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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