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便民知识库 > 婚育户籍

办理婚姻登记时,对户口簿的提供有要求吗?

时间:2020-10-14 16:04:3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打印】 【字体:

  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户口在迁移期间的,当事人应当先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户口簿,再办理结婚登记。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