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至6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0月,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的38个问题和不足。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截至2026年6月,自评整改完成问题37个(其中列入长期坚持整改问题3个),继续推进整改问题1个。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剖析根源、明确路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构建“党组统揽、专班推进、科室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分管市领导坚持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亲自协调黑臭水体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难点问题,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形成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见底见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30余项。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复盘”工作机制,对整改进度滞后事项及时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苗头性问题坚决咬耳扯袖,严防“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构建“反馈-认领-督促-审核-问效”全链条监督机制,下沉一线开展实地核查,主动约谈相关责任人员,以严的基调保障整改质效。
(三)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具体问题整改,更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整改期间,新制定制度20项,完善制度7项,排查廉政风险点4个,制定防控措施15项,清退、补收款项4725213.89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审批、保障房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对“政治建设不扎实,主责主业推进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应授尽授”原则,向首席代表授权审批事项增至82项,制定授权后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审批用时从2024年的91个工作日压缩至2025年的50个工作日,2026年进一步压缩至36个工作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克服财政减收困难,推动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工业仓储类项目从95.6元/平方米压减至32元/平方米,商住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从128.8元/平方米压减至88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项目收费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大幅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标准3.0升级改造。按轻重缓急原则申请列入202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提前启动平台优化工作,协调系统运维公司开展数据标准手工整理对接上传,探索央企助力为系统升级改造提供支持,为与住建部、省住建厅数据互联互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本部门官网加强工改政策宣传,形成宣传工作合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
2.关于“破解民生难题不力”问题。一是分类施策推进保交房攻坚。在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框架下成立若干专责工作小组,建立“一项目一策”动态管理台账,统筹解决收官工作中的焦点问题。加强政银企对接,推动属地政府、国企与多家银行高效对接,依托上级政策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借助央企优质资源和雄厚建设实力加快项目推进,全市保交房交付率达到省定目标要求。二是按照“六个一”化解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楼盘处置。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份工程量清单和交付计划、一个信息统一发布机制、一个业主沟通群,集中力量化解市管项目,督促各县(市)逐一制定计划、逐项化解。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设立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监管资金额度,防范出现新的风险项目。三是深化建筑市场行为整治。密切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劳动管理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严格监督建设领域在建项目落实工资专户管理、工资支付保障等基本制度,大力推动用工实名制平台与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全面互联互通。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扩大排查范围,累计开展全市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200余次,依法移交一批违规线索,为一批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四是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组织专题培训9场覆盖约1000人次;加快制定物业信用管理办法,提升各方法治意识与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智慧物业”平台建设,集成40余个业务模块,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维修资金查询、报事报修、电子投票等移动端功能。深入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完成全市物业小区全覆盖检查,整治问题800余个,推动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惠及居民30余万户。
3.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多渠道筹集房源。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严格按照住房保障领域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要求,多渠道筹集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建7000余套,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公租房筹集任务全部完成。相关棚改项目完成地上主体工程验收及竣工备案,完成室内装修,陆续启动分房工作,回迁安置核心任务基本完成。二是修订出台《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结合人才住房供需形势变化,优化申请、租住、退出等条款。政策修订期间积压的申请需求全部解决,建立“当月资格公示、次月分配入住”常态化机制,通过到期腾退、资格复核不合格腾退等方式畅通房源流转,供需矛盾基本解决。三是强化资格审核及动态核查。对公租房、人才公寓承租资格开展全面复核,建立住建、人社、税务、自然资源、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核查机制,统计资格异常名单,限时自证、逾期腾退,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全部清退,年度复核情况书面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四是完成大部分危旧房租户清退工作,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采取差异化措施,提供安置房源,联合属地街道和社区动员搬迁,剩余部分移交属地政府活化利用,后续清退工作由该区负责。五是建立欠租租户“一户一档”台账,按照欠租时间长短、住宅和非住宅等分类梳理,采取书面催缴、短信通知、电话催缴、上门催缴、律师函、民事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等多种手段,非住宅类欠租已全部整改,住宅类欠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六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空置房源意向登记并开展摇号分配,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渠道集中宣传,扩大知晓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群体主动申请。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历史遗留安置房源盘活使用。七是安排专人分类整理档案资料,已完成大量档案归档工作,优化档案管理流程,做好档案分类。推进档案室“九防”标准化建设;成立档案整改小组,由所长任组长,档案管理股室专人负责,对现存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归纳,商请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档案室空间优化。
4.关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佳”问题。一是彻底转变排水许可监管被动模式。将排水许可制度落实纳入城区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作,构建主动摸排、督促办理、严格监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卫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及水务集团共享信息,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核定全市排水户6500余户。按照“轻重缓急”集中发力,向需要先行推进核发排水许可的一般排水户及工业企业重点排水户发出整改通知,累计完成发放近3000份,严厉查处无证排水、违法违规排水行为,切实压实排水户主体责任。二是加快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成相关路段排水管道乱接错接及约1000个错混接点位的整改工作,完成年丰豪庭旧暗渠的清淤工作。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咨询服务,排查评估高风险污水管段,谋划储备治理项目,推进多个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可研报告与立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三是完成《湛江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规划(2024-2035)》专家评审,在修编阶段从规划层面指导中心城区后续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多个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以更科学地开展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作。依托雨水调蓄一期工程全面排查整改周边排水,完成管网错混接溯源排查,发现错混接点全部整改施工。四是强化镇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以典型镇培育建设为抓手,多次实地调研督导相关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一镇一方案”,优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管网空白区建设需求,稳步推进污水收集率提升。
5.关于“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滞后”问题。一是相关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处置场项目已取得《划拨用地决定书》及施工许可并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开展三通一平、施工场地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及临水临电报建安装工作。二是督促相关县区完成消纳场整治。多次派工作组到现场督导,下发提醒函要求限时整改,安装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值班,清理场前道路两旁建筑垃圾。指导重新规划堆放与降高,通过平移堆体完成降高。引入专业公司对场内建筑垃圾进行分解回收利用,库存量明显下降,堆体高度降至安全范围,暂停该场地受纳功能,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各科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主要领导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每季度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已通报各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二)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亟待加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深化基层调研指导。起草基层工作督导调研计划,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的责任机制,分批次对下属单位进行全覆盖调研。结合三定方案梳理直属单位职责分工表,收集各直属单位工作情况报告,按轻重缓急确定调研顺序。个性化制定调研专题,结合巡察整改中发现的直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会同对应机关科室举一反三纠偏提效。建立问题解决反馈机制,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定期跟踪整改进度。丰富调研方式,除实地走访外,组织召开座谈会,设置匿名问卷调查环节,开展个别访谈,深入了解具体情况。二是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五年规划,明确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内容。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实行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从局内部调动法律、财务专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内审工作,将内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局每年度预算,制定印发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存在不足”问题。一是规范租赁程序管理。针对商铺及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处置。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行“日常巡查+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巡查模式,严厉打击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对未及时挂网公开竞价招租的商铺,聘请第三方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按规定挂网公开竞价招租;对长期未签订合同的承租方,积极磋商完善合同签订事宜;对存在规避公开招标、违规低价出租、少计出租面积等情况的资产,按房产证证载面积完成租金评估,拟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流失租金。二是严格维修工程管理。经过律师事务所合法性审查,补充签订房屋修缮工程补充协议。安排专人梳理近三年修缮数量,向施工单位发出函件要求提供自检资料,发出约谈通知并形成约谈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工作。调整充实工程技术人员,增强股室人员和现场技术力量。制定专项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分小组全面核查房屋修缮项目,核查结果全面反馈施工单位。三是整治建筑市场违规现象。强化相关雨水管网项目管理,按程序实施建设,取得先行开工批复。督导相关县区对未批先建项目开展调查、线索移交、跟踪查处,对仍在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工。对涉嫌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行为,及时移交线索查处,依规对违法公司和责任人处以罚款,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一是规范审批流程。按照基层单位经费支出审核程序有关规定,在下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流程上,财务科负责人及分管财务领导已在1000元以上的原始凭证签字审批,不再在另外审批表签批,严格落实“先申请报批,后安排支出”原则。二是全面核对账目。对相关年度开具的全部发票和全年银行收入流水账目进行全面核查和对比,深入剖析账账不符原因。针对先开具发票后收款、退款、跨年更新等特殊情况,制定“双登记”“双核账”工作机制,建立退款账本,由收款人与财务人员核对,确保账账相符。修订现金管理规定,加快实现聚合码收费,逐步减少现金收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醒租户转账时做好备注,财务人员在记账时做好备注工作。三是规范电费收缴。向相关宿舍小区全体业主发送通知,明确办理电表分户、用电缴费责任转移事项,联系供电部门完成电表分户工作,目前分户电表均由业主代表负责管理并收缴电费,举一反三开展内部清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未按时换届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深入剖析换届晚的原因,对工作滞后进行深刻反思,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印发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换届提醒、督促检查、考核问责等机制,将按期换届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定,确保应换尽换、按期换届。做好换届指导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报告起草和会议筹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换届业务培训。二是修订党组会议记录规定,明确按要求给出席人签字,按规定记录缺席人员及缺席原因。制定“三会一课”记录模板,要求基层党组织统一格式,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要素完整准确。联合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重点解决“基层党组织未按时换届”“会议记录不规范”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规范学习内容、会议记录等事宜,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关于“选人用人及干部队伍管理”问题。一是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对个别程序不规范的提拔事项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书面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对上一轮巡察以来提拔干部的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科学谋划干部梯队建设,合理采取“老中青”相结合模式,破除任职年龄简单限制,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对工作实绩表现突出的干部,特别是主动作为、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式干部,予以重点关注、考察使用。三是规范交流轮岗工作。结合自查情况,对长期未交流轮岗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有计划地推进关键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四是从严管理因私出国(境)工作。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完成证照收缴,实行单位统一管理。商请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备案人员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印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退休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利用《人民日报》刊发信息稿组织线上学习,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违规因私出国(境)典型案例的通报,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个别违规出境问题,由驻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开展调查工作。
(四)对“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推进不力”问题。将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列入重点督导事项,通过定期调度、专题会议等靶向督导滞后地区。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以纪委专项监督为契机,以巡察整改为抓手,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抗震改造,做好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750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已竣工750户,竣工率100%,按时高质量完成省下达任务。
2.关于“历史遗留费用追缴滞后”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代建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快推动费用核定、财政审定及资金拨付。对企业投资项目,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追讨审图费,对反复多次追讨仍不缴交的,分批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缴,对已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企业缴交审图费,但建设单位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持续跟进,主动与法院进行对接沟通,推动案件执行进度。截至目前,23个追缴项目已追回,剩余5个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理论学习机制,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纳入日常工作常态化管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所有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核心职能、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服务大局、提升效能、促进发展的具体行动上,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住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588063、3588008;电子邮箱:zjjrsjyk@126.com;邮寄信箱: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市住建局巡察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524043。
中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