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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

时间:2026-06-29 11:35:04 来源: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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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广旅体部门聚焦导游乱象、强迫消费等人民群众身边事,坚决整治强迫购物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办理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案件。现选取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曝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这些案例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兜售物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旨在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醒旅游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权,督促旅游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案例: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2026年2月至3月,麻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到多名游客投诉,称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借助小红书平台开展旅游信息宣传,参加旅游团后发现住宿与小红书平台上的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经调查发现,该旅行社通过小红书平台旅游推介信息发布的《一路向南 开启湛江海陆盛宴轻奢纯玩五天四晚》旅游宣传单的住宿安排,和实际向游客的住宿安排存在明显差异,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要求。麻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该旅行社对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进行改正,并对该旅行社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30元、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33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5月,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举报反映湛江某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活动。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遂溪县教育局、遂溪县公安局广前派出所联合对当事人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湛江某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旅行社业务许可,组织4家学校学生前往广前研学基地开展研学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湛江某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60元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员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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