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湛江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防线,1月28日上午,湛江召开《湛江市农房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宣贯培训会,深入解读《规定》核心内容,部署全市农房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动《规定》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落地见效。

据悉,《规定》明确了农房分类管控标准、分级责任体系、审批验收流程和违法追责机制,首次实现了农房建设从规划许可、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的全链条覆盖,标志着湛江市农房建设施工管理迈入“规范化、制度化、全流程管控”的新阶段。

会上,平安产险代表就限额以下工程(农房)建设智慧管理系统进行了实操培训,并宣贯了农房安全生产责任险相关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就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及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
会议要求,农房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落实《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要对照《规定》要求,精准把握农房分类管控标准,规范农房建设全流程管理,确保所有在建农房“应备尽备、应纳尽管”;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督促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农房全部录入系统,真正实现农房监管从“人工巡查”向“智慧管控”转变。
本次会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绍基主持。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人,质安股、村镇股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股室)主要负责人,相关镇政府(街道办)分管规划建设审批的负责人以及规划建设办公室(或负责规划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