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现将《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局的10项责任进行分解,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湛江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相关科室(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做好水利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
| 序号 |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责任科室(单位) |
| 1 | (1)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 | 水资源科 |
| (2)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和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 节水办、水保安监科按职责负责 |
| (3)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 水资源科 |
| 2 | 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法侵占水域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 河湖科、水资源科、执监科按职责负责 |
| 3 | 在办理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手续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指导跨县级以上取水相关水利工程建设。 | 建运科 |
| 4 | (1)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 河湖科(河长办) |
| (2)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特许经营项目办 |
| 5 | 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联系水文部门监测并发布相关水文信息,提供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水利、水文数据,组织协调并依程序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库及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协助提出危险化品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废水防控建议。 | 水资源科、防御科按职责负责 |
| 6 | 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水土保持监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市水土保持重点工实施。 | 水保安监科 |
| 7 | 指导水利项目建设工地施工废气、扬尘等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水利项目建设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 | 建运科 |
| 8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 | 执法监督科、办公室按职责负责 |
| 9 | 负责对主管的在建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使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督促严格落实施工机械车辆降噪、施工时间控制等措施。依职责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 建运科 |
| 10 | 按职责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 河湖科牵头 |
编辑:钟翰豪 校对:韩植菁 审核:李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