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湛江市坡头区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和三柏西二队、三柏西一队、三柏尾、力竹兜、担黎、林屋三队等6个经济合作社位于省运会体育场馆以南、东岸桥头公园以北的集体土地3.312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作为湛江市坡头区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湛江市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南至东岸桥头公园,西至湛江市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北至省运会体育场馆;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和三柏西二队、三柏西一队、三柏尾、力竹兜、担黎、林屋三队等6个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312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其中:麻西社区经济联合社0.1814公顷、三柏西二队0.1452公顷、三柏西一队0.4329公顷、三柏尾1.9189公顷、力竹兜0.1182公顷、担黎0.1000公顷、林屋三队0.415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