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粤(2017)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73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