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云建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61号之一港城星座住宅楼901房的《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湛开房商字第NO.1454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此《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善海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