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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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川市南海明珠项目明珠桥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湛自然资海域函〔2020〕1号
时间:2020-01-22 17:47:21来源:本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吴川市新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出具吴川市南海明珠项目明珠桥工程海域使用预审意见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意见如下:

  一、吴川市南海明珠项目明珠桥工程位于南海明珠景区内,桥址位于吴川市海滨街道官衙村,桥梁跨越博茂减洪河,桥梁主要为解决周边群众出行不便问题以及南海明珠景区项目建设的需要。吴川市南海明珠项目明珠桥桥梁总长490m,桥梁海上长度为196.44m,桥面宽为12.9m。项目总投资4044.2204万元。该项目位于吴川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用海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申请用海范围内无其他海域使用权属设置。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预审。

  二、吴川市南海明珠项目明珠桥工程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跨海桥梁。申请用海总面积为0.6251公顷。桥梁西侧跨越了海滨街道博茂居委会官衙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用地,桥梁用海面积扣除了与集体用地重叠的部分。施工栈桥与平台均位于明珠桥用海范围内,因此不另外申请施工栈桥用海。桥梁两端跨越人工岸线总长约33m,不会影响岸线立体空间的多样化使用,不实际占用岸线。该项目为公益事业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项目申请用海期限合理,用海方式可行。

  三、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已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复核后的论证报告可作为今后该项目用海审批的依据。

  四、请你单位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确定的利益相关者,妥善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签订相关协调意见或协议。

  五、根据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本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预审有效期内,如项目拟用海域选址、用海面积、用海方式及用途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海域使用申请。

  项目在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内未经立项核准的,且到期前未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或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用海预审意见自动失效。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