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批复的公告
根据《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湛府函〔2012〕33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湛府〔2014〕7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已作出《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湛更新批〔2019〕4号),现予以公告。
附件: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湛更新批〔2019〕4号)
湛更新批〔2019〕4号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开发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报来的《关于审批〈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湛开三旧办〔201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湛府函〔2012〕338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湛府〔2014〕76号)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
二、请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动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从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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