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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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陈健)

时间:2025-08-07 17:23:16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陈健因保管不善,将粤房证字第459691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健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