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湛江市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湛自然资(公告)〔2020〕372号
湛江市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华新路5号11幢的商品房,已办理房产首次登记及取得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书(证号:9701927号),并依法将部分成套(间)房产转移登记给相关购房人。为解决我市商品房历史遗留登记问题,我局组织市房产交易所、市不动产档案信息中心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进行清查,发现湛江市霞山区华新路5号11幢705房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现郑木生向我局申请办理该房产按套(间)转移登记到其名下。经初步审核符合不动产登记规定,我局拟依法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调查与登记科,电话:0759-3192387。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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