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预登(湛江YG)字第0100038175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
登记证明》
马平
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华盛新城二期住宅小区P-4、P-5幢一层09号商铺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