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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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引

时间:2023-07-01 22:52:11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林地和森林、林木权属来源证明

1)自留山证或自留山清册、自留山调整材料。

2)林业“三定”时期颁发的林权证;

3)“四固定”时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决议、决定、登记清册等;涉及林木林地权属的土改时期颁发的土地证或清册等。

4)其他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等)。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

5. 涉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界定书(原件1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1.网上申办地址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注意:可以获取电子证照的直接调取上传,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应扫描原件上传。

2.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向县(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七、咨询电话0759_31923770759-3192383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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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十七)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