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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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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重新修订印发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的通知(湛府行〔2022〕29 号)

时间:2023-05-24 15:33:27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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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重新修订

印发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的通知(湛府行〔2022〕29 号)

       各窗口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服务中心对《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容缺审批服务机制的通知》(湛[2017]74 号 ) 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容缺受理服务机制》 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6月8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容缺受理服务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2〕5 号 ) 和广东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合法审批、信任在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制。

  一、容缺受理服务的定义

  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次要材料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各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应当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补交期限,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二、容缺受理服务的范围

  容缺受理服务的范围是指申请人(企业或自然人)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窗口办理非当场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 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充分授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后台 的审批工作人员开展容缺受理服务。

  三、容缺受理服务的申请

  容缺受理服务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填写《容缺受理企业(个人)承诺书》(附件1),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方可进行容缺受理服务。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容缺受理服务。

  四、容缺受理服务的程序

  凡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审批事项,窗口前台工作人员要予以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补交期限。窗口前台工作人员提供统一书面承诺的格式文本并指导填写,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申报事项属企业的,书面承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确认; 申报事项属自然人的,书面承诺由本人签字确认。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提交、邮政寄递、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窗口部门对申请容缺受理服务的事项,视材料完整,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和审批程序。

  五、容缺受理服务的办理时限

  实施容缺受理服务的事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补正相关材料的,受理部门作出决定并发证(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已受理容缺审批服务的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尚未补齐相关材料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提醒申请人尽快补齐相关材料。申请人承诺补齐相关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该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单位实施容缺受理服务的时限不得超过该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

  六、容缺受理服务的监督管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各部门开展容缺审批服务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管理考核办法。各部门需如实填报窗口容缺审批项目登记表 (附件2),在每季度或年度考评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人未能在承诺时限内补正容缺资料的,受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附件3),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终止的容缺受理事项不计入考核。

  七、建立容缺受理诚信机制

  对未按承诺要求按时补正材料的企业或自然人,收回或取消失信申请人原行政权力事项的申请,并纳入政务大厅失信名单,2年内不再为失信申请人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对于申请人在承诺补正材料期限内自行撤回申请的,可以不纳入失信名单。各受理单位应及时将未履行承诺的失信名单表 (附件4)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承诺主体信用档案,并通过“信用湛江”等信用网站公示。

  八、容缺受理事项的目录公布

  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容缺审批服务,要不断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材料提供。按照容缺范围,对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梳理, 明确容缺审批服务事项,明确每个事项申请材料的主要申报材料和非主要申报材料,明确授权的范围,并编制《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形成统一标准,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后,进行公示。

  同时对《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要不定期梳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增加容缺受理事项的比例。

  附件:  1.容缺受理申请承诺书

  2.窗口容缺审批项目登记表

  3.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

  4.失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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