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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06-24 12:15: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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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2022年)

  评价年度:2020年度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统计局

  填报日期:2021年6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20年我国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深入转型阶段后首次对全国人口基本情况做全面盘点,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对准确判断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承和发扬以往人口普查成功的经验,提早谋划、统筹部署、精心准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推动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在新形势下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工作。

  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到,要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进一步规范普查开支的范围,划清支出渠道,规范列支科目,合理编制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的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测算,预期2020年度项目需投入200万元以保障七人普工作顺利开展。

  2020-2022年,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按时按质完成湛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 为研究制定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2020年度,市统计局继续开展以下七人普工作:1.做好培训工作;2.进行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演练普查各阶段工作过程,寻求处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法;3.与部门合作,整理行政资料;4.做好普查前入户摸底工作,为后续普查登记工作提供基础资料:5.开展普查宣传活动,为顺利进行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开展普查登记,确保按时上报数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湛江市统计局收到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1〕5号)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项目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和布置相关工作,并于5月21日成立湛江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分工和有关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此次自评工作以办公室人员为主,其他相关职能科室人员配合收集自评材料,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对部门项目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明确性,“资金投入”的合理性、科学性,“组织实施”的合法性、完成性,“资金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产出和效益”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自评,将产出指标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一步细分为社会效益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填写相关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该项目较好的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产出效益达到目标预期,得分为100分。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该项目预期投入需200万元,预算安排为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市统计局实际支出20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年度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管理情况。湛江市统计局制定了《湛江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印刷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湛江市统计局自主采购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费用支出等;“财政拨款支出”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严格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没有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商场户外广告、梯间广告、电视电台广告、公交车广告等宣传方式大力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开展“四会”讲师团业务培训、人口行政资料整理和建筑物标绘系统培训、综合业务培训、“两员”培训、行职业编码培训等各种业务培训,开展赤坎区金城社区范围内小区试点等工作,加强现场核查与业务指导,按时按质完成七人普正式登记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社会效益方面,100%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和约209万户常住人口的摸底工作,完成了全市约309万户人口正式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的人口普查基础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基本摸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全市“十四五”规划、推动湛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度我局在市直机关“四个全面”绩效考核满意度调查中得分99.71分。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1月,我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22个政府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普查机构,村(居)委会、社区成立普查小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其中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经开区等9个县(市、区)由县(市、区)长亲自担任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工作力度超过以往历次普查。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试点工作。市人普综合试点选在赤坎区民主街道金城社区开展,试点人口规模约1万人,从5月11日召开试点动员部署会议至8月15日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历时3个多月。2020年7月21日,市人普办在北桥公园举办综合试点入户登记启动仪式。根据市人普办的统一要求,各县(市、区)的综合试点工作与市同步展开。我市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普查试点方案和流程执行,包括机构组建、宣传发动、物资准备、“两员”选聘与培训、摸底调查、入户填报和经验总结等工作。通过试点演练普查各阶段工作过程,积极探索寻求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方法,达到了培训和锻炼队伍、积累经验的预期目标,并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强化业务培训。为培育普查师资力量,夯实“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基础,市人普办抽调市、县、镇三级普查业务骨干成立了200多人的“四会”(会操作示范、会授课讲解、会答疑解惑、会宣传动员)讲师团队伍。2020年7月9日-10日,全市举办了为期2天的“四会”讲师团业务培训班,提升各级参训成员普查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教学能力。同时,各级人普办还组织了人口行政资料整理和建筑物标绘系统培训、综合业务培训、“两员”培训、行职业编码培训等各种业务培训,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精心组织登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时期资料是2020年度,全市共划分普查区1981个,普查小区31354个,标绘建筑物187.46万个,共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万多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格按照《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风险防控方案》,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为“两员”发放防疫物资,要求“两员”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普查对象的安全,做到疫情防控与普查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扎实推进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全市近2万多名普查人员按照普查方案要求,采用长短表结合登记的方式,对全市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完成全市超300万户家庭的上门入户登记和比对复查工作,汇集了丰富的人口普查基础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基本摸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全市“十四五”规划、推动湛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坚持依法普查。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组织了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为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驶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市人普办开展系列依法依规普查以及保密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切实强化基层人口普查机构的责任担当,强化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保密责任和纪律意识,明确各项工作红线;二是加强基层普查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细则开展工作,严格保护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三是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有效利用各种行政记录数据进行比对,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对进度缓慢、登记人数与行政资料严重不匹配的,加强现场核查与业务指导,问题严重的,发提醒函到当地政府,要求其及时整改。四是及时妥善办理群众举报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存在问题主要是项目支出的科学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意见

  2021年,市统计局根据上级普查机构部署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和利用工作,按要求及时发布七人普主要数据公报,做好数据解读,开展普查资料编印、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和课题研究,强化普查成果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根据研究进度和工作安排,认真总结2020年七人普项目资金使用和安排支出情况,以全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目标,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以项目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水平。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市统计局将按照规定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应用和公开。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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