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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湛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9-08-20 20:59: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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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8年度湛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统计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83年,属于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科(能源统计科)、农村和人口就业统计科、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7个行政职能科、室;三个下属事业单位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  

(二)人员情况。湛江市统计局有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13名。截至201812月,实有在职人数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调研员3名;正副科长(含正副主任科员)19名;科员2名;事业编制12名。退休人员24人。  

(三)工作职能。湛江市统计局是行政机关财政拨款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和《预算法》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的要求。确保我局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甘强局长,副组长:宋景斌副局长,组员:办公室主任林小文、办公室副主任全思儒、办公室副主任蒋燕清普查中心负责人洪廷洋、会计李彦、网站管理员揭东。  

(二)自评工作情况。我局收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和布置相关工作,于515日成立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工作方案和明确有关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此次自评工作以办公室人员为主,其他相关职能科室人员配合收集自评材料,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成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自评,填写相关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我局2018年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局按时按质完成自评工作,2019621日向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报送《关于报送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我局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我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预算编制情况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我局20186月底向市财政局申报1个项目的绩效目标、金额,市财政局201879日批复1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名称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金额70万元。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计服务不断拓展。2018年,市统计局认真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定期通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保障。三是适应改革,多措并举,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四是依法统计,夯实基础,统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实事求是,全力以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不断推进。六是加强领导,聚焦重点,按时保质完成精准扶贫任务。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实事求是,全力以赴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统计局紧跟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四经普工作。一是组织机构,二是保障经费,三是落实人员,四是组织试点,五是完成清查,六是强化宣传。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局部门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参考往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和实际支出情况,结合年度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在深入调研论证后,做细做实各类项目预算编制。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做好部门预算项目和分管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工作。我局在项目库申报过程中,严格把关项目的政策匹配性,全面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任务清单、测算依据和分年度资金需求,经论证后以项目库的形式上报市财政局。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2018年我局当年实际支出1137.15万元,实际收入1152.6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6863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98.66%  

2.财务合规性。我局制定《湛江市统计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公务卡和现金使用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内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费用支出等;“财政拨款支出”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严格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没有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我局于2019820日按规定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及自评报告,公开标题为“2018年度湛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2.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于201829日按规定在湛江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的部门预算情况,公开标题为“2018年湛江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3.绩效目标公开。我局于2018710日按规定在湛江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的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标题为“湛江市统计局2018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公开”,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市财政局批复的一致。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在项目立项、申报、批复、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过程均规范,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2.项目监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差旅费、会议费、采购管理规定和我局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我局于2017年修订了《湛江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进行明确规定,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实物管理、登记造册、组织清查盘点、办理固定资产的出售、无偿转让、报损、报废等处置报批手续。会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核算、与资产管理系统对账、资产营运收入及收入上缴。资产使用人负责资产保存完整和合理使用。  

2.固定资产利用率。截至20181231日,我局固定资产总额6011726.48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6011726.48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具体情况见下表。  

 

               固定资产利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在用资产        

闲置资产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

342,128.56

342,128.56

100%

 

 

   其中:房屋      

3

342,128.56

342,128.56

100%

 

 

二、通用设备      

1,222

5,503,192.11

5,503,192.11

100%

 

 

其中:汽车      

5

1,072,500.00

1,072,500.00

100%

 

 

三、专用设备      

2

1,850

1,850

100%

 

 

四、家具、用具、装具      

125

164,555.81

164,555.81

100%

 

 

五、图书、档案      

0

 

 

 

 

 

六、文物和陈列品      

0

 

 

 

 

 

合计        

 1352

6,011,726.48

6,011,726.48

100%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8.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数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72.94%,“三公”经费控制管理情况比较好。主要做法是根据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控制数,加强支出控制管理,做好日常开支逐笔登记、月度小结、季度汇总工作,即时掌握开支动态数据,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提醒相关业务科室和研究对策。  

2.“公用经费”控制率。我局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37.24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37.2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数43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13个。当年年末我局实际在职人数4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3.02%,在职人数不超编,能严格执行编制规定。  

六、整体绩效  

年度预算项目6个、金额229.62万元,年度完成6个、完成229.62万元,执行率100%  

全年湛江实现生产总值3008.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0%,增速在全省排第11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3.61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086.61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1388.16亿元,增长7.2%,人均生产总值突破4万元,达41107元,增长5.6%  

(一)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2018年,湛江市三次产业比重为17.7:36.1:46.1,服务业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高。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1%,增速比服务业快0.9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8%,其中信息服务增加值增长45.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8%,增速比上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1.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546.36亿元,增长4.8%。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38.24万吨,下降2.3%。蔬菜产量373.15万吨,增长5.8%。水果产量265.31万吨,增长8.1%。水产品总产量128.22万吨,增长4.9%。生猪出栏量409.49万头,增长3.8%;家禽出栏量8542.46万只,增长0.5%  

2.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91家,较上年增加16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69.97亿元,增长5.0%,其中,轻工业增长8.1%,重工业增长3.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7.3%,集体企业增加值下降26.3%,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7.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值增长2.0%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514.77%,在全省排第2位。产品销售率达98.6%,产成品存货下降7.7%。实现利税总额422.26亿元,增长24.6%,其中,利润增长39.7%。企业资产增长3.3%,负债下降2.7%  

临港产业集聚态势明显。钢铁、石化、造纸三大产业实现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7.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增长11.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6.7%,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增长5.9%,石油加工.炼焦业下降2.6%  

3.服务业总体较快发展。全年湛江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5.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6.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3.1%,金融业增加值增长6.7%,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2.0%,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5%,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7%  

(二)需求较快增长  

1.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升。全年湛江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8%,增速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12.6%,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8.7%。大项目拉动效应明显,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长24.2%,拉动全市投资增长11.4个百分点,其中,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投资超100亿元,中海油海上油田开发投资超50亿元,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超40亿元。民间投资增长7.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8.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6.3%,商品房销售面积547.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1%;商品房销售额442.01亿元,增长3.8%  

2.国内消费实现双提升。2018年,湛江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7.30亿元,增长10.3%,增速全省排第1位。其中,城镇增长10.2%,乡村增长11.0%,分类看,中西药品、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增速较快,分别增长21.0%14.1%12.3%。在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同时,消费升级不断加码。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支出分别增长10.8%8.2%,分别高出居民消费支出2.85.4个百分点。  

3.进出口较快增长。2018年,湛江完成进出口总额377.03亿元,增长9.0%,增速居全省第4位。进口拉动作用明显,全年完成进口总额172.0亿元,增长33.5%,拉动进出口增长12.5个百分点;出口总额205.03亿元,下降5.5%2018年,湛江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48家,同比增长2.1倍;合同外资83283万美元,同比增长4.2倍;实际利用外资金额8529万美元,同比增长5.4%  

(三)财税金融质量提升  

1.财政收入结构优化。全年湛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83亿元,可比增长15.4%;税收收入90.27亿元,增长19.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4.1%,较上年提升18.2个百分点。  

2.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2018年末,湛江本外币贷款余额3343.59亿元,增长9.2%,增速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本外币存款余额2164.16亿元,增长15.8%,增速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存贷比为64.7%,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  

(四)市场价格涨势温和  

1.湛江市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八大类商品价格全部上涨,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1%,衣着类价格上涨0.5%,居住类价格上涨2.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1.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4%,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4.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8%  

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3.4%。轻工业上涨1.1%,重工业上涨5.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13.3%,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0.6%,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上涨17.2%  

(五)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湛江市城镇新增就业7.98万人,与上年持平;失业人员再就业3.63万人,增长3.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27元,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46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89元,增长9.7%。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3.67万张,增长4.6%;卫生技术人员4.06万人,增长6.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4.6%,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农村改厕户数106.8万,增长7.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3.2%,比上年提高6.7个百分点。  

(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现  

去杠杆稳步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9%,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去库存效果明显,商品房待售面积90.28万平方米,下降25.5%,其中住宅待售面积53.56万平方米,下降13.9%。降成本继续显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8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元。补短板力度加大,用于民生支出达到394.23亿元,增长1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6%,占比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城乡社区事务增长143.9%,文化体育与传媒增长92.9%;农林水事务增长12.4%  

七、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资金使用和安排支出的进度不够科学,需要更加细化使用和安排支出进度。  

八、今后改进措施  

2019年,市统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加强监测分析,夯实数据质量,努力使湛江统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内控管理方面,认真总结2018年项目资金使用和安排支出情况,分析存在短板,研究解决对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水平。

 

 

 

附件1:关于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通知

 

附件2:关于调整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通知

 

附件3:湛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2018年)

 

附件4:湛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5: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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