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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湛江市统计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01-13 15:28:50 来源:本网湛江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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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年度:2019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统计局本级及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统计局

  填报日期:2020年8月20日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9年度湛江市统计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湛江市统计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83年,属于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核算科、工业科(能源统计科)、农村和人口就业统计科、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7个行政职能科室;三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湛江市统计局有机关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13个,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个。截至2019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一至四级调研员5名、正副科长(含一至四级主任科员)20名、科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11名、退休人员27人、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5人。

  湛江市统计局是行政机关财政拨款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湛江市统计局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加强监测分析,夯实数据质量,努力使湛江统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强化统计监测,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晴雨表的作用;三是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四是加强党的建设,打造政治过硬的统计队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9年,湛江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努力提升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监测分析预警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加强基层调研检查,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比对,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全面落实“两防”,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历经前期准备、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宣传发动及入户登记等主要阶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四是深入分析研判,强化GDP月度基础指标预警监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统计资料,提高统计监测预警水平。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数据评估机制,扎实抓好统计执法检查。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度湛江市统计局预算收入1442.87万元,决算收入1178.99万元,年初结余结转23.14万元;实际支出1193.8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8.29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和《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的要求,为确保湛江市统计局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湛江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和财务人员任组员。

  (二)自评工作过程。湛江市统计局收到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和布置相关工作,并于8月3日调整湛江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分工和有关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此次自评工作以办公室人员为主,其他相关职能科室人员配合收集自评材料,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成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自评,填写相关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湛江市统计局根据湛江市财政局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自评工作,并于2020年8月25日向湛江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报送《关于报送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湛江市统计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2019年,湛江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省统计局、湛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各项经费开支工作,为各项统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湛江市财政局通知要求,结合各项整体绩效自评指标的标准,对照实际情况开展自评,得出自评结果。湛江市统计局2019年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1)及时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湛江市财政局有关通知要求,按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完善从预算信息、预算编制到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的预算工作流程。

  (2)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局部门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参考往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和实际支出情况,结合年度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在深入调研论证后,做细做实各类项目预算编制。

  (3)规范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湛江市财政局有关通知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做好部门预算项目和分管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工作。在项目库申报过程中,经论证后以项目库的形式上报湛江市财政局。

  (4)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在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严格把关项目的政策匹配性,明确项目产出效益,全面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任务清单、测算依据和资金需求,经论证后再上报湛江市财政局。

  2.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实施和监管。湛江市统计局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在项目申报、批复、调整、完成验收等过程均规范,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差旅费、会议费、采购管理规定和湛江市统计局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产管理。湛江市统计局制定了《湛江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进行明确规定,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实物管理、登记造册、组织清查盘点、办理固定资产的出售、无偿转让、报损、报废等处置报批手续。会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核算、与资产管理系统对账、资产营运收入及收入上缴。资产使用人负责资产保存完整和合理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湛江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总额6175071.48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6175071.48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具体情况见下表。

  固定资产利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在用资产

闲置资产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

342,128.56

342,128.56

100%



   其中:房屋

3

342,128.56

342,128.56

100%



二、通用设备

1,236

5659137.11

5659137.11

100%



其中:汽车

5

1,072,500.00

1,072,500.00

100%



三、专用设备

2

1,850

1,850

100%



四、家具、用具、装具

127

171955.81

171955.81

100%



五、图书、档案

0






六、文物和陈列品

0






合计

 1368

6175071.48

6175071.48

100%



  (3)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湛江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8.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万元、公务接待费3.52万元),支出1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22.7%,“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支出较多,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多。

  2.“公用经费”控制率。湛江市统计局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48.8万元,支出48.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4)在职人员控制率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湛江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合计43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13个。2019年末湛江市统计局实有在职人数4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3.0%,在职人数不超编。

  3.预算监督情况

  湛江市统计局制定了《湛江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印刷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湛江市统计局自主采购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费用支出等;“财政拨款支出”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严格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没有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4.预算使用效益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湛江市统计局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五个具体目标,以深化理论学习为基础,以抓实调查研究为载体,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以狠抓整改落实为驱动,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期间,局班子成员开展集中研讨学习5次,给党员上党课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开展党史新中国史学习共6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共7次。局党支部组织开展“晨读习语,坚定信念”读书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局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组织各科室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35次。局党组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对照党章党规,对照身边先进典型,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交流思想、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一台账两清单”,狠抓落实整改,做到应改尽改。

  (2)全面落实“两防”,提升统计数据质量。2019年以来,人豪书记和建军市长多次对如何做好统计工作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作出指示批示。市统计局认真落实人豪书记和建军市长的要求,全面抓好统计“两防”工作。一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为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各专业科室共举办统计业务培训23场次,培训人数超千人次。其中,湛江市统计局联合市工信局共举办了2期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情况统计监测预警培训会,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预警预测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规上工业预警预测和重点工业企业依法统计的水平。二是加强基层调研检查。各分管领导组织专业科室定期下基层指导工作,坚持边访边指导,走访与业务辅导相结合,推动工作开展。2019年以来,湛江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下乡调研、检查256次。班子成员积极查找问题,主动服务,精准分析,精准施策,做到在一线解决问题,有效推动统计工作。三是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比对。结合专业实际,各专业科室重点审核数据的趋势性、匹配性、协调性和合理性。对存在数据差异过大的情况,及时向县(市、区)和相关企业下发《统计数据查询书》,认真开展核查,切实做好“两防”工作。四是加强部门沟通联动。班子成员带领各专业科室紧密对接市发改、工信、商务、交通等市直部门,及时了解项目立项、开工和企业投产等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项目和“四上”企业入库效率,确保新开工项目和新投产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入库。此外,主动联系各县(市、区)发改、住建、科工贸、农业农村、招商等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梳理近3年来全市项目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多次到中科炼化、宝钢、海上油田开发投资、湛江机场迁建等重点项目一线,认真核实,查漏补缺,力达应统尽统,确保颗粒归仓。

  (3)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级统计部门、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及全市广大普查员的共同努力下,湛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历经前期准备、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宣传发动及入户登记等主要阶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全市共清查单位81792家,普查登记单位82583家,比三经普增长62.4%;清查个体经营户31.25万户,比三经普增长23.2%。

  (4)深入分析研判,提高统计监测预警水平。2019年以来,湛江市统计局加大了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力度。一是强化GDP月度基础指标预警监测。对标对表,对数对库,细化“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把分析研究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数据分析,加强经济现象分析,加强经济规律研究。三是及时向领导提供统计资料。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统计快报》,不定时报送《统计专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全年报送《统计快报》12期,《统计专报》20期。四是提高统计分析报告水平。《2019年湛江市地区生产总值预测》《关于湛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情况报告》等多篇分析报告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

  (5)加强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法治建设。2019年以来,湛江市统计局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以“12·4”全国宪法日、“12·8”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统计法律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使依法统计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举办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编印下发2500册《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汇编》;组建统计法规宣讲团到各县(市、区)对分管领导、乡镇领导开展统计法宣讲10场次,培训人员达530多人。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评估机制。制定《湛江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为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扎实抓好统计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抽取坡头区和吴川市共5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针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进一步制止漏报、少报、虚报等行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资金使用和安排支出的进度不够科学,需要更加细化使用和安排支出进度。

  (四)改进措施

  2020年,湛江市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弱项,补短板,确立“11234”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统计履职能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夯实基层数据基础,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预警和决策参考作用,深入推进党建业务“双融合”,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在内控管理方面,认真总结2019年项目资金使用和安排支出情况,以服务统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以科学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以加强纪律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以强化监督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检查;认真总结2019年项目资金使用和安排支出情况,分析存在短板,研究解决对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水平。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


(附件3)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


(附件4)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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