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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时间:2018-10-09 16:53: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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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周学巨湛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湛江市统计局局长

一、问: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二、问: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答: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例如工业、批发零售业、各类服务业、建筑房地产业,还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三、问:普查时点和时期有没有具体要求?

在普查登记之前的20189月至12月是单位清查阶段,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是从201911日至430日。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12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11-1231日数据。

四、问:这次普查主要普查些什么内容?

答: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五、问:这次经济普查具体采取什么方法?

答: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各地区普查机构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普查。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由当地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由当地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得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

在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同时使用PAD(手持移动终端)和纸质报表采集清查对象数据。

在普查登记阶段,采取网上直报、PAD采集、纸质填报、部门报送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

六、问:我市这次经济普查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答: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市县机构和力量,在当地经普办统筹安排下,及时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本系统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基层组织,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问:经济普查要遵守什么法纪?

答:普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坚持依法普查,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依法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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