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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15 15:22:02 来源:湛江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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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指导下,湛江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湛江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统、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科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得到全面巩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年度党组重点工作事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干部职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一是加强统计工作相关法律规定学习。推动《监督意见》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把统计法治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第二议题,2022年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33期,并将这一做法在全市统计系统推广。推动统计法治讲堂进党校、进机关、进部门,今年局领导已相继走进市委党校和县(市、区)以及相关部门宣传统计共计13次。把统计法作为业务培训“第一课题”,常态化利用专业培训会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学习,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截至今日,全市已通过业务培训会的形式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培训203场,参训人员7668多人次,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能力。二是强化依法治统宣传工作。抓住9.20统计法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治进社区、进广场。9月20日,在吴川市举办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湛江”活动。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联合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和赤坎区统计局在赤坎印象汇广场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对统计工作认识。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律宣传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宣传教育,自2021年初以来,在湛江市广播电台98.1频道开设“统计一分钟”栏目每天播放统计宣传,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推进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题讲座及网络在线学习答题活动,今年以来,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的学习。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常年律师顾问,为我局在依法行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检查、签订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律师顾问2022年审查合同18份、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为统计工作筑起一道法律风险“防火墙”。

  (三)坚持依法统计法治,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好行政权力事项确认维护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规定编制统计局权责清单,结合省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统计工作职能,将1个公共服务、2个行政检查及15个行政处罚的统计服务事项纳入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认领。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三是积极落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及时公示批准的统计调查项目和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四是全面推行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我局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湛江统计信息网的数据发布查询、统计知识解读功能,面向各类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法治信息,以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及时了解各类统计行政管理信息、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法治动态,努力打造“阳光统计”,保障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统计公信力。

  (四)健全统计法治保障体系,规范基层统计工作

  推动各项统计数据内控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工作要求,对照国家、省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湛江乡镇(街道)的实际,编印下发《湛江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汇编》《湛江市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湛江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湛江市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等,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业务指导。二是加大统计数据监测力度。根据《湛江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落实统计局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人员统计数据生产各环节质量责任,进一步完善我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防控体系。各专业科室严格遵循各项统计制度,通过月报数据核查、行政资料比对等方式,加大对统计数据的查询、审核、评估和监控力度,今年累计下发统计查询书335份。三是强化基层统计规范化调研督导。紧扣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10月11-21日,带领各分管领导率队分赴10个县(市、区)开展全面调研督导,主动协调解决基层统计机构提出的难点堵点问题,为基层统计“疑难杂症”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切实夯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五)严密组织统计执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积极推动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印发了《湛江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在全市筛选出数据变动异常的175家企业,并对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明确检查目的、重点及各县区统计局是这次统计执法检查的主体,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通知有关要求,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明确市统计局将视情对各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加强对各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情况的检查监督。二是突出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修订了《湛江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规定》《湛江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小组》,常态化进行“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少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印发了《2022年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统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运用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全市20家“四上”企业开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完成多项检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法治力量建设,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监督力量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市已有23人获得国家统计执法证,为我市高效开展统计工作和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提供了可靠的人员保障。

  (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一是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协调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湛江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湛江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整改清单。同时,积极推进全市10个县(市、区)成立了《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了《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通过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不断压实,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巩固提升,专项纠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认真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了《湛江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从2022年5月17日起,组织全市开展针对自2021年以来入库退库的“四上”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查。截至10月底,湛江市统计系统按时按质完成了“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更好地夯实统计调查基础,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三是认真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决清理纠正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有关文件和做法,把清理纠正上升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纠正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统计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统计执法监督能力与工作所需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有些县(市、区)的统计执法人员还未能达到要求。

  三、明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专业化统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技术在执法中运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核查,采取行业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依法统计。

  (三)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实落细《广东省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方案》工作任务,切实配齐配强镇、村两级统计人员,着力提升基层统计业务能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四)持续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检查、数据核查、统计年报会等工作,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日常各项工作全过程,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湛江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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