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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30 15:15:43 来源:湛江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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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担当,将抓好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予以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列为2023年全局工作的重点,贯穿于全过程各方面。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严把整改质量;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构建局党组全面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齐心协力全员抓的责任体系。按程序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了认识,凝聚了思想,推进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明确整改任务。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实施台账管理,责任明确到人。二是做好统筹推进。党组书记、局长先后9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督办重点问题,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对整改落实台账实行周更新,及时公布巡察整改进度;明确销号程序,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实事求是评估整改成效。三是强化整改监督。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梳理分解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审核把关,通过面对面会商、列席会议、实地督导、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常态化监督,跟进督查整改。

  (三)注重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坚持把治标和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子上“破顽疾”、在要害处“堵漏洞”,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萌发。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规范财经管理、选人用人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修订完善制度24项,形成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三是结合竞标争先整改。结合巡察整改深入开展“竞标争先”“比学赶超”行动,干部职工精气神足。紧贴统计服务抓整改,围绕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做好五经普等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深入基层调研企业(单位)380多家(次),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一对一培训、对接需求与服务,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围绕数据为需求者服务抓整改,对党政领导、群众关心关注的数据,积极发挥统计咨询、监督和指挥棒作用,今年以来共撰写有深度的统计分析报告36篇,用高质量统计服务湛江高质量发展。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既聚焦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查摆、深挖病因、系统整改,又围绕制约湛江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创新思路、健全制度、精准整改,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竞标争先,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履行统计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5次,会上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对湛江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召开各类学习研讨会议13场(次),深刻领悟丰富内涵,把握精神实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写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干部勤学多思,善于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以扎实的作风写好文稿、做好工作,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发文、信息等材料的审核把关。三是组织局党总支(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参加湛江市市直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四是不断完善中心组和班子成员学习记录簿,指定专人担任学习秘书,并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确保记录完整齐全。

  2.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警示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引导要增强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意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对反馈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2018年以来所有大额支出和使用手续,全面开展查漏补缺。三是修订出台《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明确统计工作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党组讨论。

  3.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能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培训,明确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素、重点内容及需要达到的要求。二是对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记录进行跟踪督导,确保记录体现党组讨论过程及表决环节,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三是对近5年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清查核查,查漏补缺,确保记录合法合规。

  4.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研究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会议,指定专人分管和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近期已完成2018—2021年综合文书档案整理、验收及归档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单位对标学习档案管理工作。三是修订出台《湛江市统计局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本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原则。

  5.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了各专业培训和督促检查计划,每季度坚持开展各统计专业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统计业务培训15场(次),培训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统计部门业务骨干745人次;举办了10期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培训班,开展400人参加的全市五经普业务培训班;派出业务骨干到相关县(市、区)统计业务培训班授课,现场指导和释疑解惑。此外,县镇两级开展农业统计培训119场次,培训镇村两级统计员约2352人次。二是加强基层调研。近期,局主要领导带队到10个县(市、区)和30个乡镇(街道)开展五经普专题调研和业务辅导;3月下旬,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联合组成调研组,赴4个县(市)开展调研;4—6月,到10个县(市、区)对44个镇(街)200个村委会进行专题督导。今年以来,全局深入市直单位和企业调研380多家(次)。三是狠抓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市统计局积极部署,多措并举推动全市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统计机构、100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已达到先进等级,25个乡镇(街道、管委会)达到达标等级,提前超额完成省统计局既定2024年所有单位达到规范化建设达标水平。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湛江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6.专业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报考国家行政执法证(原国家统计执法证)。二是调整充实2名年轻同志(其中1名有执法证)到政策法规科工作。三是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库,充分调动全市统计专业执法力量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7.执法检查覆盖面不够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学习《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强化统计法治责任意识,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制定2023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计划。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四下”抽样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江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8.统计执法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统计法治专题报告会。二是到先进的地区(单位)学习交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创新思维方式,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效能。三是组织力量到县(市、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9.提升数据质量的压力传导不到位,源头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农村生产数据统计电子程序并推广到行政村一级。二是完善农业统计各级数据核查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湛江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三是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各专业数据开展全面核查,梳理统计数据风险点,及时清除数据风险隐患,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应统尽统。四是对数据异常情况及时下发《数据查询书》进行核查,截至目前,共下发查询书共155份。

  10.统计服务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综合统计服务质效。今年来,召开各专业科室调度会议4次,加大对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力度,累计撰写统计专业和统计分析报告36篇。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三是举办2023年国民经济核算培训班10期,全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水平。四是到先进的地区(单位)学习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统计分析写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五是到基层(企业)开展调研和核查数据,加大暖企力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统计业务问题,不断拓展统计服务深度。六是加强总部经济分析和对全市经济热点难点分析。七是召开湛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会,并现场进行统计调查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制度落实不严格,未能做到厉行节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公务机票购买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二是对近五年来购买机票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清查,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规范公务出行行为,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机票网站的管理,加强公务机票的结算和报销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采购公务机票,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严格审核把关。四是修订出台《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外出公务活动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12.未按规定足额收取工会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足额补缴工会费,对2018至2020年收取工会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已完成少收工会会员费的补缴。二是规范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并抓好预算执行。局党组会议已通过局工会2023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三是修订《湛江市统计局工会工作制度》《湛江市统计局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13.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警示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引导要增强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调要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支出规定。三是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派人参加市总工会的业务培训班,不断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审核把关,防止类似现象出现。四是修订印发《湛江市统计局工会工作制度》《湛江市统计局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规定。

  14.存在部分项目资金入账票据不齐全,报销凭证缺少发票和非税收入收款收据报销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项目资金入账票据进行全面清查,积极对接银行及时补全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水平,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报销流程,完善相关痕迹资料,做好相关台账,确保报销单据齐全、正确、手续完备。三是修订印发《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会计账套,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手续完善,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15.违规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会议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全市统计系统财务业务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近五年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会议费进行全面梳理,对专项资金入账票据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对中央、省专项开支明细账进行全面梳理核对,确保没有违规列支专项资金现象。四是修订印发局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及市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和使用范围合法合规进行开支;不得随意改变和扩大原有的项目和内容,不得挤占挪用,以维护资金的有效使用的安全。

  16.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警示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近五年的入账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及查漏补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市总工会财务业务培训。开展全市统计系统财务业务培训班。四是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及市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和使用范围合法合规进行开支。

  17.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购买四经普“两员一督”制服所有入账票据进行全面梳理清查。二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局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做到巡察以来自主采购限额以上项目均成立采购小组,选定三家询价,择优择定供应商,或者在政府采购云智慧平台实施采购。三是对相关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明确问题整改意见和要求,强化内审工作,确保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四是修订印发局自主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自主采购的部门职责、采购方式、采购流程、权限审批、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等。

  18.采购验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采购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资产管理卡片,做到账实相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确保单位资产安全。二是对2018年7月采购的固定资产所有入账票据进行全面梳理,并补充完善验收报告。三是修订出台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和自主采购的部门职责、采购方式和流程、审批权限、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等进行明确。

  19.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资产进行全部清查,对所有车房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在册,制定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收缴租金,统一规范管理。二是规范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对资产管理分别设置实物管理员和账务管理员各1名,一季度组织了一次全局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三是修订印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和处置行为。

  20.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规范廉政提醒谈话的形式、内容、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今年以来开展廉政风险集体提醒谈话2次。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全市统计系统财务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对专项经费进一步规范管理。今年3月开始,实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审批制,未经批准的经费不得在专户和基本户之间划转,否则严肃追责。

  21.提醒谈话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整改期间发现问题集体提醒谈话,给予相关责任科室(中心)通报批评并召开巡察整改警示会。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廉政提醒谈话的行动自觉。三是深入开展提醒谈话。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人次。四是规范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对记录人进行培训,确保记录要素齐全。五是开展监督检查。对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谈话的,对谈话对象整改不及时、不积极或者拒绝整改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还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2.部分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通知要求,局党总支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通知,规范完成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今后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3.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问题。开展整改期间发现问题集体提醒谈话,由局党总支就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问题,约谈相关支部责任人员,督促做好整改,明确今后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5个环节25步工作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严格发展程序。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教育,组织局党总支(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参加湛江市市直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对新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过关。三是加强培养教育。坚持政治素质第一的标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不同阶段的教育培训力度。

  24.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相关责任科室(中心)通报批评并召开巡察整改警示会。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切实履行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干部推荐考察规范程序流程进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招录干部程序,落实好同考察对象面谈环节,并指定专人负责谈话记录。四是规范流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或晋升职级工作。

  25.干部提拔任用征求意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密切与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每次党组会前,均通知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会议,党组会议题提前至少1天报纪检监察组审阅;会中,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如实撰写会议纪要并印发。二是到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学习干部提拔任用规范程序和做法。三是修订出台《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今年以来党组会所有“三重一大”议题均做到会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26.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做好后续试用期转正相关纪实工作。二是规范考察材料撰写,对2018年以来提拔任职干部考察材料、试用期转正考核材料和转正任免表进行全面核查和修正,对部分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查漏补缺。三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分管局领导对人事档案进行抽检核查,不断规范干部提拔或晋升职级工作。四是到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规范写法。

  27.个人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程序不规范,存在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入党时间前后不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根据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完成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组织认定工作。二是强化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对反馈涉及的相关同志个人档案进行查验,对其参加工作时间给予确认或重新认定。三是组织相关同志学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干部人事档案问答》等,提高了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四是修订印发了局干部人事档案内部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28.归入个人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问题,对反馈指出相关同志错用考核登记表问题,要求重新填写规范填写考核等次,作说明后进行归档。二是逐一通知相关同志补充完善资料,已完成反馈指出的相关同志人事档案的资料补充。三是举一反三,已完成再次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组织认定工作。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员业务培训和学习,推动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五是修订印发局干部人事档案内部管理工作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办法,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

  29.相关任免职材料均未及时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工作细则和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整理。二是已对反馈指出的相关同志晋升考察材料及任免表进行补充及归档。三是加强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检查人事档案整理归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干部选任工作资料存档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到市委组织部信息科学习取经,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五是修订印发了局干部人事档案内部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统计局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仍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抓好巡察整改,持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实效推动湛江统计跨越性、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和推动统计队伍建设、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推进五经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

  (三)持续拓展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在整改工作中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各项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持续深化统计服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广东省统计条例》,更加有效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管控机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3314365;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38号市政府大院;邮编:524000;电子邮箱qqll0401@163.com。



                                                                           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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