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及相关典型案例
7月23日,湛江市委书记余钢主持召开市委十二届第16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相关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治统计造假,反对统计造假态度鲜明、决心坚定、一以贯之,新修改《统计法》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造假责任制度刚性约束。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顽固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统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会议要求,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防治统计造假的重大意义。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统计督查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之间的监督协同,深刻把握防治统计造假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认真落实“两防”(防注水,防少漏)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到“数出有据,据要规范,说的清楚”,为湛江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会上,湛江市统计局局长甘强就新修改《统计法》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汇报。
撰稿:湛江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齐文丽
审核:胡小利
校对:胡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