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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局积极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指导工作

时间:2019-08-14 17:04: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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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湛江市统计局 

 

8月上旬,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两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湛江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景斌带领农业和人口就业统计科的专业骨干赴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组共抽检了13个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察看、资料查阅、问题反馈以及现场指导的方式,检查组对抽检地区的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数据采集规范及方法、数据整理和审核上报情况、基层台账建设情况、农村统计“两防”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现场反馈指导。

检查组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县(市、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强调“六个提升”:一要不断提升对农村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市、全县、全镇工作大局的意识。二要提升基层台账报表的规范化操作水平。台账是统计的档案,统计台账的健全完善是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关键,基层统计台账必须做到规范统一,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要提升农村统计数据的质量水平。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狠抓源头数据质量,极力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将数据统准统全,务必做到颗粒归仓。四要提升统计工作的服务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上报的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当地农村经济水平,更好地服务全镇、全县乃至全市,切实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五要提升基层统计员业务水平。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要广泛开展基层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并及时解决其在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要提升依法统计的水平。各级统计人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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