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湛江市统计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维稳、老干、计生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务等工作。
负责人: 尹刚 联系电话:3314365。
传真 3312104
(二)综合核算科
综合核算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制度,监督管理和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负责人:丘春俏 联系电话:3181553。
传真 3312104
(三)工业科(能源统计科)
工业科(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地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负责人:凌春毅 联系电话:3314346。
传真 3312104
(四)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
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国家各类统计制度、统计年报及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负责人:夏强 联系电话:3181552。
传真 3312104
(五)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
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制度、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交通、仓储、邮电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和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负责人:李彦 联系电话:3334224
传真 3312104
(六)政策法规科
政策法规科:指导全市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办理统计违法、违规相关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市有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负责人:郑彪 联系电话:3181549
传真 3312104
(七)农村和人口就业统计科
农村和人口就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人口普查、劳动工资、人口就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县(市、区)农民收入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负责人:全思儒 联系电话:3181589
传真 3312104
(八)湛江市人口调查队
负责人口变动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
负责人:张勇 联系电话:3218328
(九)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
配合政策法规科开展统计法制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3181554
传真:3312104
(十)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
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数据处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工作。
负责人:朱敏 联系电话:3313205
传真:33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