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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知识知多D ③|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如何申请办理?

时间:2022-08-11 15:50:32 来源:湛江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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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答大家对阶段性暂缓社保的疑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惠企政策落实见效,我们前天推出“社保知识知多D”栏目,已经回答了大家关心的10个问题,今天推出第三期,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不会办理?

  想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减员?

  办理缓缴社保费期间会有什么影响?

  快来看看你关心的问题吧~

  

 问题一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看不到【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是怎么回事?


  

  根据我省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其中, 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

  

 问题二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 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后,系统提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不能使用该功能,请问是怎么回事?

  

  根据我省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确定的名单进行划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您单位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因此不能通过该模块申请缓缴社保费。

  

 问题三  用人单位缴费登记的行业类型不属于餐饮、零售、旅 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个困难行业和新扩围的17 个困难行业,想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应当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判断适用的缓缴政策和缓缴流程:如果判断属于22个困难行业的,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困难行业企 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选择所属行业类型,承诺填 写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缓缴后即完成办理。

  如果判断不属于22个困难行业的,但符合受疫情影响严 重地区中小微企业标准的,可登录【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申请缓缴。缓缴申请由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门会同税务机关等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文书事项管理—事项进度管理】界面查询进度,也可以通过【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 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查询缓缴审批结果。 

  

 问题四  企业在缓缴三项社保费期间,员工离职的,如何办理减员?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减员功能已优化, 支持缓缴社保费企业在缓缴期间办理减员。用人单位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并已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 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社保减员登记】模块办理减员。已缓缴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费款应在缴款期限前缴纳,逾期缴费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问题五  办理缓缴社保费期间,是否会影响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的认定?

  

  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职工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等政策与缓缴政策的衔接问题,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部分依法代扣代缴的,其缴费状态应视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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